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根据规定公证处能代写遗嘱吗?

一、根据规定公证处能代写遗嘱吗?
  
  根据规定公证处能代写遗嘱,另外,遗嘱的形式不是只有公证遗嘱一种形式。
  
  如果老人能写字,自书遗嘱就可以了,要注意分别自己书写,亲笔签字,这就符合基本的有效条件了。
  
  为防止将来对老人状态有争议,可以在此基础上加上全程录像、由无利害关系的亲友、邻居见证立嘱过程。
  
  二、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三、如何认定遗嘱的效力?
  
  (一)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二)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三)遗嘱的其他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4、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5、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对于那些虽然意识清醒,但是有不想聘请律师书写遗嘱的,可以直接到公证处提出想要其代为立定遗嘱的请求。此时其需要支付比一般公证更高的费用。一般来说,由于参与公证的公证人,与遗嘱的继承并不会有关系,故此对于任何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在遗产划分时,不会发生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买房子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一、买房子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单身买房子贷款是需要担保人的,不过业主在找不到合适的担保人的情况下,开发商可以为其进行担保。其实,申请房......


·设计单位承诺书范文怎么写?
      设计单位承诺书范文怎么写?设计单位是当前行业在市场中中比较活泛的一种单位,它与诸多公司、单位有着业务往来,对于设计单位来说,具有法律效力的合......


·一、醉驾找关系的最佳时间是什么?
      一、醉驾找关系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醉驾不可以找关系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


·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一、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起诉离婚到开庭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只规定了相关案件的审理期限。《中华人民共......


·离婚案立案后多久开庭
      首先,起诉立案后,一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业务庭,但是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然后,业务庭法官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根据自己的开庭安排来排开......


·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1、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所谓玩忽职......


·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要掌握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要掌握以下内容(1)特点是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2)解决途径主要......


·分两种情况:
      分两种情况:1、按法律规定只要构成犯罪、就是终身禁驾,2、没达到犯罪标准的,还可以考。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


·餐饮饮食服务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情 对于长期提供餐饮服务的时
      餐饮饮食服务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情对于长期提供餐饮服务的时候需要和对方签订合同,确保合作的过程中双方的权利都可以得到很好的保证。一旦出现纠纷......


·由于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影响范围广、不仅会给人们造成经济损失,还
      由于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影响范围广、不仅会给人们造成经济损失,还会造成人体的损害。因此,需要人们对环境污染加以重视并且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但是一......


·私自卖炮是什么罪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