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一、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
  
  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二、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六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
  
  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已被设立质权;
  
  (二)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第八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九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登记机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予以登记。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注册资本对一个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公司在成立之初必须要有足额的认缴资本,但并不意味着必须在成立之初,就将所有的资金都实缴到位。日后如果注册资本需要进行变更的话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经过有关机关的批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多少?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多少?如今,开发软件似乎是每个公司企业都必须要做的工作,既方便了公众的使用,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因此,各类软件APP如雨后春笋一......


·当前经济犯罪侦查的特点有哪些
      当前经济犯罪侦查的特点有哪些经济犯罪不同于刑侦犯罪,它有其独有的特点,虽然经济犯罪的侦查手段也有所提升,但是依然存在侦查难点。为了加强经济侦......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面积还是人头?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面积还是人头?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域特征,都有一些自己的调整标准,具体以当地的实际拆迁政策为准。但是通常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


·怀来县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规定的?
      随着我国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很多老城区和县城居民都面临现有土地被征用后的拆迁问题。我国政府本着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有严格的规......


·五险一金是否从底薪中扣除
      五险一金是否从底薪中扣除五险一金不一定是从底薪里扣除,其个人缴纳部分是从工资里扣除的。通常情况下,员工的工资的组成包括底薪、提成、绩效工资等......


·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该怎么处理
      罪犯获得监外执行本身就不是容易的事情,同时我国对监外执行也作出了比较严格的要求,即使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也是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才行。但有的罪犯不......


·转载文章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经常刷微博的人可能非常地了解微博当中有一些文章是比较好的。所以他的阅读量也是比较大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些网站转载微博上......


·看守所拘役出所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看守所拘役出所规定的条件是什么?一、看守所拘役出所规定的条件是什么?看守所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在出所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书:(一)拘留后......


·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后能否推翻?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人发生工伤的情况有很多种,即便不在工作岗位上,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工人向劳动保障部门......


·一、人伤交通事故赔付要多久?
      一、人伤交通事故赔付要多久?赔偿金拿到受害人手中一般需要一到六个月,案情复杂的还需要更长时间。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
      在合同法中,合同有预约合同与本合同之分,它们是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来划分的。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简称预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