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中止是犯罪未遂吗?

犯罪中止是犯罪未遂吗?犯罪中止不是犯罪未遂,两者的区别主要有: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4、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二、 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中止的相关情况认定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情况,需要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法律适用情况错误,则必须造成了量刑处理上的问题,给案件的审理造成困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枣菏高速菏泽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枣菏高速菏泽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城市的道路建设对于城市间的经济共同发展有重要的作用,规划道路建设方案有时会涉及到占用农民集体土地的问题,对此......


·哪些人有权提出上诉 上诉要满足那些条件
      上诉是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论上诉理由是否得当,当事人都有权利质疑一审的审判结果。但是并非所有人均可提出上诉申请,那么哪些人有权提出上诉?适格的......


·长治工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长治工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鉴定申请书》后出具《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侵犯名誉权案件诉讼时效是多少
      侵犯名誉权案件诉讼时效是多少名誉权受侵犯时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的,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权利......


·离婚了2个孩子怎么判
      如果有两个孩子的,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若双方能协商,一人一个当然最好。如果双方存在争议的,人民法院需要根据双方的条件,判决会依着有利......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具体是什么?
      司法鉴定委托合同具体是什么司法鉴定协议书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委托时,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书。司法鉴定协议书要载明下列事......


·离婚后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公民对婚姻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如今有许多夫妻因感情不合选择了离婚,在离婚后就会涉及到对婚前财产的分割问题,那......


·商标法什么时候修改续展时间的
      商标法什么时候修改续展时间的?商标法在2013年修改了商标续展的时间,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


·公司法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合法?
      公司法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合法?公司法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合法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


·私闯民宅鉴定标准是什么?
      私闯民宅鉴定标准是什么?私闯民宅鉴定标准是: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


·父母去世遗产子女自行分配吗?
      父母去世遗产子女自行分配吗?一、父母去世遗产子女自行分配吗?1,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