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离婚婚内债务可以怎么分

夫妻离婚婚内债务可以怎么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二、夫妻债务属个人债务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夫妻的婚内债务,不见得就一定是属于共有的债务,因此在清偿之前,最好是先确定该债务的性质,毕竟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并没有偿还的义务,所以在债权人要求另一方来偿债的时候,就是可以拒绝的。但若是认定为夫妻共有的债务,虽然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债务的承担有约定,但这样的约定也不能对抗债权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诉讼离婚财产冻结费用是多少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嫌疑,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


·吸毒人举报贩毒人的方式有哪些?
      吸毒人举报贩毒人的方式有哪些?发现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网络等形式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


·侦查中发现新的犯罪的规定都有哪些
      一、补充侦查时发现新罪怎么办?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


·给女方的嫁妆算夫妻共同财产么嫁妆是女子出嫁时
      给女方的嫁妆算夫妻共同财产么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嫁妆从古代开始就是女方的私人财物,又称“陪嫁......


·公司债券发行人可以是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人可以是哪些?在当代,公司业务业务发展会遇到许多瓶颈和困难,而资金短缺是许多规模企业扩大再生产经常要面对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有很......


·遗产分配顺序具体是怎样的遗产分配顺序
      遗产分配顺序具体是怎样的遗产分配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


·沈阳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离婚率在与日俱增,离婚过程中会出现住多的问题和纠纷难以解决,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非常巨大,因此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争议也最大,在婚姻......


·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怎样的?
      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怎样的?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需要对土地征收的安置和清苗以及其他的辅助物进行补偿。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


·什么是关联性证据规则?
      什么是关联性证据规则?关联性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美国联邦证据法第403条规定:“证据虽然具有关联性,但可......


·再婚后又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一、再婚后又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民法典》(2021.01.01生效)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在婚内有合......


·给付赡养费的参考因素有哪些?
      给付赡养费的参考因素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