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可以数罪并罚吗

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可以数罪并罚吗可以的。数罪并罚刑期计算的一般规则是数罪并罚的计算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二、数罪并罚刑期计算的一般规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一般情形下,数罪的并罚直接以上述规则处理,关键的问题是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期间又发现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并罚方法,因此时本罪已经被依法判决并执行了一定时间(刑期),与另罪的并罚就涉及对该已经执行的刑期如何处理的问题。三、计算数罪并罚的两种方法刑法第70条、71条作了规定,分别适用“先并(加)后减”与“先减后并(加)”的方法。这两种方法区别点在于看在刑罚执行期间所发现犯罪是漏罪还是新罪,如果是漏罪(即在判决宣告以前实施而未被判决的犯罪),应适用“先并后减”的并罚方法,如果是新罪(即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期间所犯的罪行),应该适用“先减后并”的并罚方法。在人民法院我们会看到很多很多犯人犯罪并不是只有一项,有的会有两项,甚至有的人会有很多项。但是法院在判的时候并不是会把两个罪加一起之后进行处罚,是根据两个罪行的最高处罚,折合之后再判刑的,这也是法律的一种人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典第186条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186条内容是什么?一、民法典第186条内容是什么?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


·行政案件诉讼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案件诉讼中止的情形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


·一、醉驾交警罚单没去交会有什么后果?
      一、醉驾交警罚单没去交会有什么后果?首先是无法进行年检,这样证件就会失效,抓到了就相当于无证驾驶。再有就是逾期不交会产生滞纳金,也就是说,......


·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有哪些
      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有哪些(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容留他人吸毒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何判断自己的房屋土地被征收的补偿标准低不低?
      如何判断自己的房屋土地被征收的补偿标准低不低?一、依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大不同首先,我们来看看集体土地上的补偿标准依据。因为集......


·一、防控疫情出租房房租怎么算?
      一、防控疫情出租房房租怎么算?疫情期间房租的计算标准因人而异,具体情况如下:(一)对于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已有明确行政管控政策导致无法......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顺序是怎样的?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顺序是怎样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安抗辩权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的行为产生,并促使对方履行义务。许多......


·房屋抵押有什么注意事项?
      房屋抵押有什么注意事项?(一)房屋所有权应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起抵押在设定抵押权时,房屋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一并抵押,只有这样,才能保......


·2023年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 一、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
      2023年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一、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明知辩护词由几部分组成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明知辩护词由几部分组成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明知辩护词由几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首行要写明标题(2)称呼语(3)前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