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职工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职工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二、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有哪些1、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具有终局的效力。《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按照这一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只有当事人双方在法定期间内均不向法院起诉的,该裁决方发生法律效力。2、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并非法院审理的对象。劳动争议进入法院的诉讼程序后,法院审理的对象,并不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而仍然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争议。也就是说,尽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事实上化解了大量劳动争议,相对于法院的审判工作而言,起到了拦截、过滤的作用,减轻了法院的压力。但从制度层面看,劳动争议仲裁环节的存在,仅仅具有程序上的意义,故而法律界和实务部门一般均将之称为“前置程序”。3、劳动争议案件在法院被视作普通民事案件。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所适用的模式,是二审终审制;处理劳动争议所适用的程序规则,也是普通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规则,尽管最高法院曾经就劳动争议的审判颁布过专门的司法解释,但在本质上并没有改变上述属性。4、在管辖级别上,按照最高法院2001年公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有劳动争议一审案件,均由基层法院管辖。而在地域管辖方面,按照上款规定,适用的是民事诉讼中合同类案件管辖的规则,因此,该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5、由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高法院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上口径不一,还导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得不处理的部分案件因不属法院主管范围而不被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处理而法院认为属于劳动争议而予受理或作为普通民事案件予以受理的情形。要知道,有一些特殊的劳动争议,属于一裁终决,对于这类的情况,在不服的情况下也不允许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当然,对于一些并不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纠纷,当事人也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入职没签合同怎么办
      员工入职以后一般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来约定企业和员工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员工入职没签合同的情形,也不在少数,不签订劳动合同,意味着失去了劳动法......


·普通债权质押与其他权利质押的区别
      普通债权质押与其他权利质押的区别(一)标的性质不同普通债权质押标的为普通债权,即通常意义上的记名债权,而非证券表示的债权,它是一种相对权、......


·融资买入额可以为负吗
      不可以。融资买入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券商借入资金用于买进股票。(但是到期一定要还本付息的)融资可以放大你的操作规模,如当你看好某......


·合同到期单位不让辞职应该怎么办
      离职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常见方式,然而常常有劳动者遇到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但是单位不放人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不知所措,没有有效的方法使自己成......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一、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也即著作权的合理使......


·离婚宝宝抚养权的取证依据有哪些?
      离婚宝宝抚养权的取证依据有哪些?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


·民事案件中法院移送管辖能否复议
      民事案件中法院移送管辖能否复议?不能,因没有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需要看是否满足以下四个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


·根据法律规定寻衅滋事能取保吗?
      根据法律规定寻衅滋事能取保吗?在我们的身边,不乏实施挑衅行为的民事主体,若此时,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来自此种行为的侵害,可以按照既定的法律规范......


·营运车辆保险误工费需要赔偿么
      营运车辆保险误工费需要赔偿么?运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停运损失,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要求赔偿停运损失的,法院应予支持,但该损失不属于责任强制保......


·根据司法解释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