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前财产离婚时能分割吗?

婚前财产离婚时能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二、婚前财产有哪些(一)婚前存款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高。但是,很多时候,一方将婚前存款用于婚后生活或购买婚后财产,这就将问题变得复杂了:如果对方没有任何投入、也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我认为所购买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可是,用于共同生活之后,性质就已经被模糊掉了。(二)婚前房产这种情况,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产权归属没有争议。难就难在婚后财产混入该房屋按揭贷款偿还之后,分割起来就异常麻烦了,具体分析见专题。(三)婚前投入婚后收益这个问题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如果认定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为婚后财产,与一方实体上婚前投入相对,有失公允。部分律师在此持有的态度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毕竟,财产婚后所得且夫妻财产具有区别于一般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地方。(四)婚前财产界定的时间标准以颁发结婚证为时间临界点。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即,1994年之前存在事实婚姻说法,那么,这个临界点将依据事实婚姻形成之时来定。补办结婚证的,依据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时定。根据目前的规定来看,属于夫妻婚前财产的部分,一般是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即使结婚多年,该部分财产也是不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不能对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作出分割。至于对婚前财产的判断点,一般是在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前取得的财产就属于婚前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追诉期多久
      故意伤害追诉期多久如果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追诉期限为五年。如果是造成重伤的,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


·检察院批捕后多久判决?
      一、检察院批捕后多久判决?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


·单位因员工不加班辞退可以吗?
      单位因员工不加班辞退可以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一、职工交通事故死亡公司应怎么赔偿?
      一、职工交通事故死亡公司应怎么赔偿?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朋友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一、朋友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何对信用证诈骗罪认定
      信用证主要用于国际贸易之中,所以一旦发生信用证诈骗的犯罪,波及面很大,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那么具体来说如何对信用证诈骗罪认定?触犯信用证诈骗罪......


·法律规定中的拒执罪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所有判决当事人必须严格根据法院的判决履行附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当往往有些人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违背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这一违......


·一,因殡葬产生的误工费是否支持?
      一,因殡葬产生的误工费是否支持?因殡葬产生的误工费可以支持。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


·主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关系是什么
      主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关系是什么?主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关系是随附义务基于主给服义务确定的,不过,两者的性质并不一样,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有......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既遂最少判几年一、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既遂最少判几年自然人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软件著作权登记学校老师应该怎么填写?
      软件著作权登记学校老师应该怎么填写?我们常说,作为作者享有著作权,同时有些人可能会去申请专利权来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关于知识产权的知识有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