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遗嘱如果没有到公证处公证是否有效力遗嘱是否有效与有没有经过公证没有关系,只不过经过公证的遗嘱的优先级较高,就算是以后再立别的遗嘱(未经公证)也应以公证遗嘱优先。并且由于公证处有完善的立遗嘱流程可以保障遗嘱的有效性,对于遗嘱如何立遗嘱、需要写明哪些内容、需要注意哪些有更加清晰的认知,但是如果财产没有特别复杂,只是一些常规的财产,继承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特别复杂,完全没有必要进行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最可靠的证据。(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代书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需要两个以上。录音遗嘱——录音形式,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对遗嘱进行公证,有如下好处:公证员是专业人士,会严格按照遗嘱的法定形式,以及依照司法部关于公证遗嘱的程序规定,协助被继承人依法拟定遗嘱,保证了遗嘱的合法有效性。要知道,很多自书遗嘱都被法院认定无效的。遗嘱进行公证了,就会在公证处保留一份遗嘱副本,这完美地解决了遗嘱的保管问题。现实生活中,很多老人自书遗嘱后,一般放到一个隐秘的地方,导致遗嘱丢失。遗嘱的公正对于当事人来说,并不是强制要求的,因此对于有关遗嘱的效力问题不会有太多的影响,自己需要了解,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遗嘱的内容是符合国家的具体要求,不能伪造遗嘱以及对于当事人进行篡改的行为,一旦发现,就是违法行为,自己需要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宁波高温费是怎么规定的?
      宁波高温费是怎么规定的?最高每月可领225元。按照宁波公布的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包括高温下露天作业的工作人员、钢铁厂工人、锅炉工):每人每......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不知情买到偷来的东西如何判
      如果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赃物,属于是善意第三人,那么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失主追回赃物之后,可以就所受损失向出卖人追偿,追回支付的货......


·铁路职工犯醉驾是否会被辞退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醉驾
      铁路职工犯醉驾是否会被辞退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醉驾,那么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是可以辞退该员工的。醉驾构成刑事犯罪,这是比较严重的,刑事处罚......


·国家赔偿分为哪几种
      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果因为一些失职对公民造成一定的伤害,国家会对公民进行赔偿,公民也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的赔偿有很多,那么国家......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九级赔偿可以索赔吗?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九级赔偿可以索赔吗?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也不能参加工伤保险。在工作中受伤,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只......


·商品房是什么?
      商品房是什么意思什么是商品房一、商品房是什么意思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


·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有哪些?
      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有哪些?1.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2.案件主办人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3.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


·案子送到法院能取保候审吗
      能,到了法院也能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


·夫妻个人债务证据的认定怎么进行
      夫妻个人债务证据的认定怎么进行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如果一项债务被确认为是夫妻个人债务......


·非法集资管理由哪个司法部门进行?
      非法集资管理由哪个司法部门进行?非法集资由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主要从事经济犯罪侦查,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