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股权质押经办人?股权质押经办人法律责任有哪些?

什么是股权质押经办人?股权质押经办人法律责任有哪些?在有限股份公司或集团在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中,一般会用到经办人,一旦这些公司出现经济纠纷或其它法律上的问题,就可能关联到“经办人”。什么是股权质押经办人,股权质押经办人法律责任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讲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一、什么是股权质押经办人人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经办人是办理某事的直接责任人,审核人是经办人的上级,用于审核经办人的工作,对其确认。经办是部门中事件的提出者及处理者,经办做完的事要上面主管查核。这都是政府部门业务流程的俗称,它只是业务流程中的一个阶段名称和办理人名称。在股权质押办理流程中的经办人叫做“股权质押经办人”。二、股权质押经办人的确立条件经办人必须是在自愿的前提下,参与股权质押流程,在股权质押过程中,经办人需要按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经办人拟文。这是经办人可以是出质人和质权人,也可以为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认可并确认的第三方,对此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办理流程中,经办人需要出示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经办人相关法律责任经办人相关法律责任需要确定经办人是否成立(参照上段),其次看经办人类型,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公司法人代表)本身,还是双方确立委托的第三方授权。出质人与质权人为经办人时:按照股权出质人与质权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划分责任;第三方经办人:第三方经办人无需负任何法律责任。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有关“股权质押经办人法律责任”的相关法律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股权质押经办人的责任首先要看经办人是否成立,再看经办人的类型;如果是第三方经办人则无责任。只有详细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才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费用相关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费用相关规定有哪些?一、诉讼费的构成(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


·一、交通事故个体误工怎么证明?
      一、交通事故个体误工怎么证明?写明人物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和身份证信息),职务以及月收入多少,在什么时间因为什么而误工,误工多长时间,扣除了工资多......


·城市怎么办土地使用证?
      城市怎么办土地使用证?城市的土地和农村的土地不同,城市中属于我们的大多数人的都是建筑面积,就是我们的房子。那么城市可以申请土地使用吗?不是......


·做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
      工伤认定是比较重要的一个事务,因为对于受害者来说,安全事故已经给与了巨大的打击,只有通过工伤认定才能减少对受害者的影响损失,但是对于很多人来......


·非法收购电缆线的判罚是什么?
      非法收购电缆线的判罚是什么?一、非法收购电缆线的判罚是什么?非法收购电电缆线的判罚是:废旧金属回收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如未登记对方姓名、查......


·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依据有哪些内容?
      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依据有哪些内容?(一)、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依据是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


·强迫交易11万判多少
      涉嫌强迫交易罪。按照《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强买强......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
      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公司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企业法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流程,企业法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已维护企业的......


·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哪些情形不适用缓刑
      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那在实际案件......


·船舶抵押权可否能转移?
      船舶抵押权可否能转移?船舶抵押权是可以转移的,具体情况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抵押权的转让须与主债权的转让同时进行。抵押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


·应该如何认定合伙诈骗罪
      应该如何认定合伙诈骗罪?1、必须二人以上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能成为单独犯罪的主体,同样也不能成为共同犯罪的主体。因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