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劳动者随时打算辞职的可以立即离职吗?

一、劳动者随时打算辞职的可以立即离职吗?
  
  不可以,劳动者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以下损失的责任: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什么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
  
  三、公司强迫员工辞职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辞职还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劳动者就可以立即辞职,如果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者是劳动者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的情形下,主动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不得向用人单位请求经济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德州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鉴定要多久?
      在法院诉讼的过程中,司法鉴定文书作为一份有效凭证,可以帮助当事人上诉辩论。司法鉴定的出现,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找寻真相,也大大缩短了案件审理的时......


·手机微信盗刷怎么处罚?
      微信盗刷怎么处罚?财物在网络被诈骗,受害人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审查确定案件性质。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获取有......


·夫妻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判
      如果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话,那么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是非常简单的。最关键的问题是在离婚的过程当中必然涉及到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孩子抚......


·2023年的残疾赔偿金标准怎么规定的
      残疾赔偿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是受害人因伤致残导致的收入减少,或者因生活来源丧失,应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诈骗80万要判几年?
      刑法规定了对合同诈骗罪的处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行政处罚诉讼期限是多久?
      行政处罚诉讼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必须要办理房屋的过户才能实际的转移房屋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必须要办理房屋的过户才能实际的转移房屋的所有权,这样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那具体来说,这个房屋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可能......


·企业代缴社保与个人缴纳有什么区别?
      企业代缴社保与个人缴纳有什么区别?一样,但是自己代缴的话单位缴纳的部分也需要自己出钱。1、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


·外籍人员可以做内资公司股东吗
      外籍人员可以做内资公司股东吗一、外籍人员可以做内资公司股东吗可以的,法律没有规定外籍人士不能担任内资公司的法人来代表,特别针对法人自代表......


·一、刑法上如何定义重婚罪?
      一、刑法上如何定义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


·给老伴留下遗产怎么立遗嘱范本
      给老伴留下遗产怎么立遗嘱范本遗嘱立遗嘱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家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