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事业单位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时辞职,关于事业单位的一些要点: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规定,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2、公务员的试用期是一年,但签订无限期合同而事业单位签订三年正式合同,到期续签。3、事业单位的工作有个特点,合同岗位不固定,会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调岗,听从领导调遣。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一样平时没有加班费和过节费、高温费,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如公务员,但义务相同,有时需要休息日值班。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2、办理工作交接。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3、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员工在公司期间,由公司配发的或者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企业应指定专人接收。并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如客户名单、各种图表图纸、财务账本、工作计划、技术资料等。另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6、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7、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8、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在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总之,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话也不是说就不能辞职了,但是事业单位在入职及辞职这件事情上,相对来说都有着比较严格的要求。作为员工最好还是按照单位内部的规定依法履行辞职流程,有什么不懂和疑惑的问题,可以到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咨询清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要求分割房产管辖法院
      离婚要求分割房产管辖法院是哪里(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


·工伤保险待遇的本人工资是怎么算的?
      工伤保险待遇的本人工资是怎么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本人工资是按照本人工资的12个月平均数来进行一个计算,当然了,这个计算并不是当事人说多少工资就按......


·新婚姻法 婚前按揭房是共同财产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日渐提高,即使在房价攀升的今天,也有很多人仍然在买房。房价的高涨让很多人选择按揭的方式来购房,很多的婚后的纠纷......


·网络诈骗会判刑吗,相关法律有哪些
      网络诈骗会判刑吗,相关法律有哪些?在当今社会,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人们接触并利用互联网的机会越来越好,甚至在一些较为发达的地区,不仅是工作......


·一、交通事故9级伤残能办几级残疾证?
      一、交通事故9级伤残能办几级残疾证?交通事故9级伤残能办理九级残疾证。九级伤残是指经过鉴定机构认定的伤残的程度。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称之为工伤九......


·行贿入罪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一、行贿入罪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行贿入罪标准是违法获得的数额也要达到3万元以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


·一、根据刑法规定什么样属于重婚罪?
      一、根据刑法规定什么样属于重婚罪?根据刑法规定明明有合法有效的配偶,却和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在同一个地方进行生活,周围的人都认为他们都是夫妻的属于......


·赡养费纠纷诉讼费是怎么计算的?
      赡养费纠纷诉讼费是怎么计算的??1、仅仅只有赡养纠纷的案件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相关规定,残疾人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低......


·承租方放弃抗辩权的后果是什么?
      承租方放弃抗辩权的后果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我国是一个十分民主的国家,国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在现实的生活中,人们的权利有很多,......


·起诉抽逃出资可否索要利息?
      起诉抽逃出资可否索要利息?一、起诉抽逃出资可否索要利息?起诉抽逃出资可索要利息,可以要求对利息的损失进行赔偿。《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四条董事......


·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