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被篡改的遗嘱全部无效吗?

一、被篡改的遗嘱全部无效吗?是无效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所以,根据这一规定可知,以下三种遗嘱是无效的:一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二是违背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三是伪造的遗嘱。而对于被篡改的遗嘱,只是被篡改的内容无效,而没有被篡改的内容仍然有效。二、遗嘱的效果遗嘱的不生效,是指于遗嘱人死亡时,其所立遗嘱虽然不违法,但却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不能执行。遗嘱的不生效与遗嘱的无效,既有不同,又有相似之处。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遗嘱的无效是因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效力,遗嘱的不生效则并非因遗嘱违法。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不能执行,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无效,是指遗嘱因不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发生法律效力。遗嘱只要不符合遗嘱有效条件之一,就是不应发生法律后果的无效遗嘱。但民法典特别强调下述几种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无遗嘱能力的人,不具有以遗嘱处分其财产的资格。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于死亡之前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所立的遗嘱也仍是无效的,而不能随其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有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于设立遗嘱后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原设立的遗嘱仍可有效,但其对原设立遗嘱变更或撤回的,遗嘱的变更或撤回无效。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所谓受胁迫所立的遗嘱,是指遗嘱人受到他人非法的威胁、要挟,为避免自己或亲人的财产或生命健康遭受侵害违心地做出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反的遗嘱。所谓受欺骗所立的遗嘱,是指遗嘱人因受他人的故意歪曲的虚假的行为或者言词的错误导向下而产生错误的认识,做出了与自己的真实意愿不相符合的意思表示。胁迫、欺骗遗嘱人的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继承人以外的人;既可以是因遗嘱人受胁迫、受欺骗所立的遗嘱得到利益的人,也可以是不会从遗嘱人的遗嘱中得到任何利益的人。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嘱必须是要由本人自愿来进行订立的文件才能得到法律保护,被他人威胁、胁迫、或者是篡改之后的遗嘱都是无效的,无效的遗嘱不能起到分配财产的作用,所以,遗嘱的订立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真实的遗嘱肯定是属于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约定合同付款后生效是否可行?
      约定合同付款后生效是否可行?约定合同付款后生效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


·一、被继承人的抚恤金怎么分配?
      一、被继承人的抚恤金怎么分配?1、老人在去世前有遗嘱处置财产,依照遗嘱分配。2、老人在去世前没有遗嘱处置其财产,可以由直系亲属协商分配;3、老人在......


·150000元诉讼费标的怎么收案件受理费
      150000元诉讼费标的怎么收案件受理费一、150000元诉讼费标的怎么收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


·义务帮工受伤,谁来赔偿
      义务帮工受伤,谁来赔偿有的人出于好心,可能会义务的帮助他人做一些事情,我们称之为义务帮工。但是在帮工的过程中,可能因为一些特殊情况的出现,造成......


·非法转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转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非法转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构成转包必须具有以下两个要件:1、首先转包人与转承包人必须是两个没有隶属关系的独立法......


·网贷没还钱会怎么样?
      网贷没还钱会怎么样?网贷没还钱会怎么样?一、罚利息以及违约金如果贷款不还的话,那么最先遇到的就是高额利息以及相应的违约金,这笔费用比较高......


·交通事故伤残与工伤伤残的区别?
      交通事故伤残与工伤伤残的区别有哪些他们本质区别在于: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样。工伤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会不会判刑?
      一、刑事案件认罪会不会判刑?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


·合伙散伙一方继续经营能追责吗?
      合伙散伙一方继续经营能追责吗?一、合伙散伙一方继续经营能追责吗首先,得看你对这个合伙业务有没有信心,若有信心,应当要求各合伙人共同出资、......


·劳动仲裁一审二审都赢了还能上诉吗
      不能的,二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


·担保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办
      担保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办一、担保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办(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