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工作没钱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没工作没钱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没工作没钱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暂时性的没有能力给予可以选择和对方进行协商后续补上,如果是存在突发情况实在困难的话,也可以选择和对方进行协商看对方能不能谅解。2.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3.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对方可以搜集你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 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综上所述,不管是什么情况下抚养费都是需要进行支付的,所以就算没有工作没钱支付抚养费,也会根据情况减少抚养费的给付,也可以用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和对方协商过后也可以之后进行补给抚养费。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限制减刑三类人分别是什么
      一、限制减刑三类人分别是什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


·入职先交违约金是不是属于违法
      劳动者是光荣的,只有通过劳动,能够促进社会以及历史不断发展。在我国,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劳动法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违反劳动......


·欠款协议过期失效吗
      欠款协议过期失效吗很多人在借款时会写欠条或者欠款协议之类的材料,很多欠款协议会约定还款的期限。那么债权人最关心的就是欠款协议过期失效吗?为了帮......


·根据法律的规定妨害公务罪无罪的辩护思路是什么?
      根据法律的规定妨害公务罪无罪的辩护思路是什么?您都知道的是,公务行为是一种非常严肃的行为,作为中国公民对于公务行为应当支持,而不是妨碍,我国......


·企业《破产法》中公益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中公益债权的范围是什么一、企业《破产法》中公益债权的范围是什么?(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处理程序有哪些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处理程序有哪些一、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如下: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2、由......


·一、夫妻继承房产再卖需要纳税吗?
      一、夫妻继承房产再卖需要纳税吗?夫妻继承房产再卖需要纳税,出售继承来的房产:1.不满5年的:(1)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


·买房贷款的法律风险
      细节之一:贷前选银行目前,各家不同的商业银行在首付比例、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三方面都有选择空间,特别是各自都有针对不同群体个性化的个人贷款方......


·医生受贿罪辩护词怎么写?
      一、医生受贿罪辩护词怎么写?医生受贿罪辩护词1、关于本案的事实根据我国刑法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规定,以及本案相关证据来看,被告人胡......


·老年旅游服务规范的相关规定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老年旅游服务规范的相关规定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您都知道的是,老年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需要关心的。当然,老年人也需要出去旅游等,不过我国对......


·共同犯罪中的帮助行为具体指的是什么
      共同犯罪中的帮助行为具体指的是什么帮助行为,是指为其他共同犯罪人实行犯罪创造便利条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行为。帮助行为不是刑法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