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怎么给的?

一、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怎么给的?
  
  
  1.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若存在法定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情形或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依据第四十条解除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合上面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拥有的权利,但如果违法的解除就需要承担违约金,对于违约金的给法就要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年限还有工资来进行计算,所以,解除劳动合同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对方愿意承认重婚如何处理?
      如果对方愿意承认重婚如何处理?如果对方愿意承认重婚按照刑法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


·侵犯版权后果有哪些
      侵犯版权后果有哪些一、侵犯版权后果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越来越多的公司或者企业拔地而起,有公司就会有员工,在员工入职时都会签订一项对公司对员工具有保护效益的......


·吸毒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样的?
      我国法律严禁吸毒、贩毒。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以减少社会上吸毒贩毒事件的发生。可是,普通民众对于有关法律内容不很了解......


·已满18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已满18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一、已满18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变更姓名申请材料: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2、户口本。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


·意外身故保险费是遗产吗
      意外身故保险费是遗产吗一定情况下是遗产。根据《保险法》第42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


·公安刑事办案流程是怎么样的?
      公安刑事办案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公安刑事办案流程是怎么样的?1、接受案件:面对控告、自首、报案、扭送、其他,应接受案件。2、审查:可以选......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该怎么办?
      按照道理,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要根据事故认定书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可是有些情况下,责任方就是不出面解决,也不赔付。那么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不......


·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
      一、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被逮捕至法院判决的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受理至判决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况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况是什么(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2.开发商提供......


·我们认为的一般意义上的交通事故基本上都为道路交通事故。在交通
      我们认为的一般意义上的交通事故基本上都为道路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还有一种被称为非道路交通事故,它是指不在法定道路上发生的的交通事故,如小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