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吗?

法律规定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吗?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如果届满之日起是:2012年11月11日,核准续展之后的有效期限至2022年11月10日。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殊不知,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注册证书申请续展后不用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 而商标重新申请一样的,等同于新申请。除了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外,还要进行实质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库里的商标进行对比 ,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将会被驳回,从而丧失了商标权。有的申请人没有在商标续展及宽展期内提交 延长专用权利时间的申请。过了以为重新申请就可以了,其实犯了很严重的错误,因为 ,好的商标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许正因为这一步,而把商标权利拱手相让。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然后周转花高价钱买回来。而且重新商标的时间要比续展的时间周期长。商标权利人一定要看重这一点。一般来说,国家为了考虑商标到期之后商标所有权方可以进行无缝衔接,继续使用商标,所以在商标所有权到期之前的前十二个月就可以让商标开始进行续展。并且如果在商标所有权到期之前的12个月未进行续展的话,在商标所有权到期后的六个月的宽展期中还可以进行续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无证驾驶累犯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累犯怎么处罚?无证驾驶累犯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


·回扣和折扣的区别是什么?
      回扣和折扣的区别是什么?回扣和折扣的区别是:“账外暗中”与“明示和如实入账”是回扣与折扣的本质区别;当事人上的差别;回扣与折扣的区别,实际上是灰......


·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伤残等级一共有十级,确定工伤伤残等级就是为了确定赔偿的标准以及赔偿的计算标准。不同的等级工伤伤残赔偿的数额不一样。那么你知道工伤伤残怎么......


·诈骗事实清楚是否一定会批捕?
      一、诈骗事实清楚是否一定会批捕?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


·担保债权如何申报?
      担保债权如何申报?一、担保债权如何申报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


·一、如果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可以报警解决吗?
      一、如果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可以报警解决吗?住户与房东签约住房合同的时候,合同内应该有交押金的条款。当合同满期之后,房东发现房子的原本物品......


·自从出台了房屋限购政策,有些人就想打法律的擦边球,打着离婚的
      自从出台了房屋限购政策,有些人就想打法律的擦边球,打着离婚的幌子去买房,实际上却还有夫妻的情意,这样看似双赢但是这实际情况不为您所知,所以我......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要件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要件一、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备刑事责任年龄、......


·目前我国有期徒刑最高可获判几年
      目前我国有期徒刑最高可获判几年有期徒刑最长期限为十五年,但是数罪并罚可达二十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可达二十五年,以下是相关规......


·行政诉讼回避的对象包括什么
      行政诉讼回避的对象包括什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5条中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的人员不仅限于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如果......


·死缓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死缓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简称,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死刑制度。那么,死缓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死缓有哪些后果?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