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承担连带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承担连带债务的情形有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二、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其实,对于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债务,那么夫妻就算解除了婚姻关系,也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虽然在离婚的时候,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的共同债务,但此约定对外也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是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讨欠债的,而此时也不能以夫妻在离婚时候的约定进行抗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社会的进步带来的是城市的不断扩张,随着各种工程的进行,施工管
      社会的进步带来的是城市的不断扩张,随着各种工程的进行,施工管理问题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国家也相应的出台了各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各个地方在......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何披露信息?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何披露信息?一、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何披露信息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平面媒体主要是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一些专业报刊,......


·法人变更股权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法人变更股权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变更法人需要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申请登记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当如何处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当如何处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当如何处罚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


·青苗补助费应该直接给村委会还是所有权人?
      一、青苗补助费应该直接给村委会还是所有权人?  依照法律规定,青苗补助费归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


·三天的换押时间怎么计算?
      三天的换押时间怎么计算?一、三天的换押时间怎么计算?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在三日之内换押,只是司法机关通常要求在三日之内换押。《最高人民法......


·反担保人义务是什么?
      反担保人义务是什么?它与担保人的义务有区别吗?一、反担保人的义务1、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权利,并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以债务人担保的财......


·解除劳动协议证明该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协议证明该怎么写关于与________同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


·行政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赔偿的范围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个人可以立公积金遗嘱吗?
      个人可以立公积金遗嘱吗?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可以在遗嘱中对公积金进行处分。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则按照遗嘱处分,若遗嘱无效,则按照法......


·指定辩护有哪些情形?
      指定辩护的情形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下列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