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一年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一年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兼职随时辞职是可以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赋予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任意解除权,但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二、做兼职要注意哪些事项?1、拒交各种名义的押金一些用人单位会要求大学生支付押金或保证金,承诺交钱就能上岗,但之后又以人员已满等各种借口要求大学生等消息,而且拒绝返还押金,最后就没有音讯了。2、不可轻信外地上岗对非法中介或私招滥雇者为外地企业或总公司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的高薪招聘,不论其待遇多么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对方的口头许诺。3、不要轻信“高薪岗位”一般来说这类行业大都以高薪来吸引求职者。工种有代客泊车、导游、陪练、陪侍等,青年学生到这种场所打工,往往容易上当受骗。4、发觉被骗及时报案求职者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综上所述,现在很多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赚零花钱。兼职一般不会签合同,即便是签订,也是劳务合同,兼职人员可以随时辞职,这一点和正式员工不同。另一方面,作为用人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兼职人员,法律赋予双方对劳务关系的解除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能补办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能补办吗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3.劳动仲裁......


·扒窃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行为?
      扒窃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行为?一、扒窃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行为?扒窃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的盗窃类型的犯罪行为,扒窃就是盗窃,按照盗窃罪的处罚标准......


·联合开发土地使用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对土地资源的联合开发一般是在大型的工程项目当中比较常见,因为现在使用国家土地资源个人所要付出的经济上的代价会比较多一些,那么双方联合开发肯定......


·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
      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怎么走?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主要分为五步,首先是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然后是缴纳鉴定费,受理立案,作出鉴定结论和书面通知鉴......


·一、车卖给车贩子没过户有违章了怎么办?
      一、车卖给车贩子没过户有违章了怎么办?车卖给车贩子没过户有违章了一般都是处罚之前的车主,处理违章到交警大队的违章处理窗口,需驾驶证持证人本人......


·死刑和终身监禁的区别有吗?
      死刑和终身监禁的区别有吗?死刑和终身监禁两者的区别是有的,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死刑分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是不低于20年刑期,除......


·一套房子可以继承几次?
      一套房子可以继承几次?继承是没有次数限制的,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不交税如何办理?
      关于在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过程应该注意的一些具体细节和一些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注意事项,因为有些政府机关会因为你某些材料提供不完而退回你的......


·如果一方隐瞒疾病婚姻无效吗?
      如果一方隐瞒疾病婚姻无效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


·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中国刑事方面,犯罪的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的赞人犯罪,是您比较常见的,因此对于单位犯罪的情况,很多人并不是特别地了解,但是实际上关于单位犯......


·个人民事撤诉申请书怎么写?
      个人民事撤诉申请书怎么写?个人民事撤诉申请书示例一: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或常住地[或法人或其他组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