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分公司是否有对外签合同的权力?

分公司是否有对外签合同的权力?分公司是否可以对外签订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两点,一是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独立营业,具有独立缔约能力。二是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二、分公司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该条第4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29条的规定处理。在实践中,由于分公司占有和使用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能作为独立的被告来承担责任。司法实践多是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判决共同承担责任。因此,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分公司只能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并不是子公司,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母公司是不用参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决策的,就只是相当于一个投资者,但是分公司则不行,分公司的重大决策都需要总公司参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批捕嫌疑犯到判刑程序一共需要多久结案?
      一、批捕嫌疑犯到判刑程序一共需要多久结案?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2、交由......


·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吗?
      一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吗?1、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应该是合同当事人各执一份的,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劳动者除了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取......


·轻伤自诉案件时间期限
      轻伤自诉案件时间期限为:轻伤案件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


·和香港人结婚分居3年算自动离婚吗?
      和香港人结婚分居3年算自动离婚吗?一般来说必须经过离婚登记的法定程序双方关系才得以解除,不存在自动解除的情况,因此如果对方没有相关的离婚证件或......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一、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最多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合同变更除法律规定的变更和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外,主要是当事人协议变更。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含意......


·民法总则与合同法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区别
      民法总则与合同法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区别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和《合同法》都将废止。我国的法律都会......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额吗?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额吗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必须履行......


·执行没收财产有什么注意事项
      法官要是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判处主刑的同时又判处了附加刑的话,则此时要是需要实际执行所判的附加刑的。其中比较常见的有没收财产。那判决生效之后,......


·无偿代驾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无偿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的责任?
      驾驶人为了车辆所有人的利益无偿代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所有人对车辆既可以运行支配,也享有运行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无偿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之......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处公证有用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处公证有用吗?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处公证有用吗?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处公证有用,发生诉讼活动的时候,公证机构出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