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何时可以实施?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何时可以实施?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随时可以实施,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给承租人预留合理期限。《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二、哪些情形能行使任意解除权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约定。一般认为《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不定期租赁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第七百八十七条承揽合同规定了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第八百二十九条货运合同规定了托运人的任意解除权;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需要明确的是,任意解除权只能是法定的。三、行使解除权的注意事项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一般的租赁关系在建立时,会约定可以解除租赁关系的具体日期,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没有约定可以刑事解除权日期的租赁合同,对于此类合同,只要提前告知对方想要解除租赁关系,并且获得对方同意之后,就可以不在租赁该房屋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嫌疑人已经批捕多少时间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已经批捕多少时间判刑?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2、交由检察机......


·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一、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我国《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文库有哪些?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文库有哪些?随着各地改造工作的大力推行,土地征收的政策以及征收标准每年都在发生着变化。河北省近几年的土地征收越来越多,为了......


·结合相关法律中的规定
      结合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公司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就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并且双方之间还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才行。......


·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吗
      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吗试用期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中的规定,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缴纳社保,也......


·二、三、五来做鉴定。
      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刑事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特别是出现法定紧急情况的时候。当然刑事拘留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刑事拘......


·工伤职工受伤后的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职工受伤后的待遇是怎样的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


·刑诉法103条适用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对刑事过程中的一些事项作出规定的法律,它对刑事案件的诉讼有着指导意义。我们知道,刑事案件中会有许多情形需要计算期间,而在刑诉法10......


·已经财产保全房屋拆迁款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


·瑕疵出资和抽逃出资抗辩理由是否合法?
      瑕疵出资和抽逃出资抗辩理由是否合法?瑕疵出资和抽逃出资抗辩理由是合法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原则上应当由债权人或守约股东举证,但不宜过于严苛,只要其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