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宣告无罪和不起诉两者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宣告无罪和不起诉两者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如果采取了超时限的拘留措施或者采取了逮捕的强制措施,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二、国家赔偿费用国家赔偿的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了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了涉外国家赔偿的原则:"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该国国家赔偿的权利不予保护或者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实行对等原则。"这一原则性规定既体现了中国对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权利的尊重,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中国的主权和尊严。《国家赔偿法》第14条和第24条分别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中国家的追偿权利:"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一)有本法第15条第(四)、(五)项规定的情形的;((四)刑诉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自身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综合上面所说的,国家的赔偿只要是受到了国家的伤害那么就可以申请,但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申请,不起诉和宣告无诉都是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是没有一点罪行的,所以,在申请的时候就要多咨询一下相关的部门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江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版本
      江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版本征地补偿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也是为了维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由于社会条件在不断地变化,因此征地补偿标......


·离婚起诉书财产清单需要列出来吗?
      离婚起诉书财产清单需要列出来吗?需要列出来;列的清单有共有四大项,其中第一项存款最好明确有多少存款,存放在何处。第二项,住房应归谁所有......


·受理破产清算的法院要清算多久?
      受理破产清算的法院要清算多久?一、受理破产清算的法院要清算多久?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


·在我国怎么办集体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怎么办集体土地使用证我国的土地使用证一共分为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有一种就是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主要是针对农村户口......


·开发商延迟交房怎么处理(一)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
      开发商延迟交房怎么处理(一)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子公司清算名下的地怎么处理?
      子公司清算名下的地怎么处理?一、子公司清算名下的地怎么处理子公司清算时,子公司名下的地是属于公司的财产,可以通过转让等的方式折现,折现所得......


·团伙盗窃电缆怎么判初犯?
      盗窃是违法犯罪行为,是将他人或者公共财产利用不法行为占为己有,会对他人或者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很多人想知道盗窃初犯法律怎样判罚。到底,团伙......


·申请刑事抗诉的所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刑事抗诉的所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


·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是多少
      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是多少专利权人在申请获得了专利之后,每年就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专利年费,否则的话法律会终止对专利的相关保护。那么对于发明专......


·年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
      年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老百姓在看病就诊过程中,有时候会面对误诊等情况,医护人员因为医疗过错对患者造成伤害后,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在实践......


·合同不完整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不完整有法律效力吗?一、合同不完整有法律效力吗(1)缺少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它决定合同的类型,确定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