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变更注销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变更注销的条件是什么公司变更项目程序走完,领到新的相关证件,即可进行注销,程序如下:
   一、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备注: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二、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注: 在公司注销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三、公司注销的流程:
  先注销税务——再注销代码——再注销银行——最后注销工商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
  简单来说就是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再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而后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最后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至此吊销营业执照。
   四、注销公司的周期:
  一般为一到三个月 ,因为工商要查债权债务 ,税务要查规税状态 还要登报公示等。
  以上就是我们对“公司变更注销的条件”问题的回答。公司变更注销并并不是一件可以随意注销的事,只有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况发生时,公司才会进行注销。注销时要按照严格的法律法规进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人都会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在租房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一部分人都会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在租房的时候与房东签订的有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当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以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公司法实际控制人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法实际控制人的概念是什么?公司法实际控制人的概念是: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


·福厦高铁石狮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福厦高铁石狮征地补偿的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


·一、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续签需要召开业主大会吗?
      一、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续签需要召开业主大会吗?需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


·需要根据具体的鉴定项目来收费:
      需要根据具体的鉴定项目来收费:行为能力鉴定人800至1000;活体年龄鉴定人400至800;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人600至1000;男性性功能鉴定人500至8......


·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好处是什么?
      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好处是什么?1、保证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我们知道,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故一般情况......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哪里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哪里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工商局股份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商局股份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我国现在经济社会都在不断发展,人们手中的闲钱也比以前更多了,由此也就衍生了许多投资的方式,在这之中通过股票来......


·我国的公司法对出资的规定吗
      如果是仅依靠于契约精神的话,我国今天的市场经济不会呈现出这么规范的管理模式的,其实我国的公司法在这一过程当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在全球经济......


·合同到期补偿金怎么算?
      合同到期补偿金怎么算?1、仅就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经济补偿而言,是从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始计算的,标准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济南市劳动局工伤鉴定委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济南市劳动局工伤鉴定委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1)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