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的风险有吗?

一、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的风险有吗?
  
  是有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要求赔偿违约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综合上面所产的,擅自的解除合同就算是违反了合同的条款,这种行为是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必须要进行协商处理违约的事宜,不然的话,承租者就有理由利用向法院进行起诉,从而来保障自己的个人利益,所以,合同签订之后不是想解除就可以解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出现商标侵权有什么危害?
      出现商标侵权有什么危害?1、首先,商标侵权会扰乱正常的商品市场的秩序,因为正常的商品市场主要是通过个体的买卖来运行的,而每一个个体都会有这自己......


·善意取得的定义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转让人将其有权占有的他人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交付或登记于买受人名下,如买受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


·不能构成强奸罪的情形是什么
      不能构成强奸罪的情形是什么(一)有些幼女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幼女,主动要求或在幼女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


·认定掩饰犯罪所得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掩饰犯罪所得罪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掩饰犯罪所得罪后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


·如何应对诉讼时效届满?
      如何应对诉讼时效届满?我国《民法通则》对债务清偿规定了诉讼时效。如果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债权人就不能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否则,将承担......


·土地承包继承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民法典律规定是怎样的?1、我国并不存在土地承包继承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即承包的土地是不能被继承的。2、当承包农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数人死......


·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吗
      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吗一、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吗根据修订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作人承担有限责任也有例外。例如有限合作人公司,......


·纺织企业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纺织企业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购销合同怎么写?纺织企业购销合同是为了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签订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逾期法院还会受理吗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逾期法院还会受理吗一、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逾期法院还会受理吗?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逾期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最高人......


·公司注册的步骤及材料
      公司注册的步骤及材料在当下社会以中小型公司为潮流的年代中,小型公司的注册不断添加,对于公司注册的工作也被广阔商业人士所重视,凸显出了公司注册......


·高速倒车追尾刑事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一,高速倒车追尾刑事责任是怎样划分的1.责任判定:即便是前车紧急刹车,无论如何,后车都应该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一旦发生追尾,后车是要担责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