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东书面决定法人监事可以吗?

股东书面决定法人监事可以吗?
  
  一、股东书面决定法人监事可以吗?
  
  是可以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人、董事、监事变更可以通过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后修改公司章程予以变更。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2)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出资人的书面决定(出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出资人为法人组织的由该出资人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4)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二、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三、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体现股东意志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关、它是全体股东参加的全会,而不应是股东代表大会。现代企业股权分散,股东上万甚至几十万,不可能全部出席股东会。因此,股东不能亲自到会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投票,以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2、企业最高权力机关
  
  股东大会是企业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的最高决策机关,不仅要选举或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而且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股东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但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就是属于为公司投资的合伙人,而且公司做的任何一个决定都是必须要由股东们亲自来进行决定,特别是对于公司的人员变更,或者是选公司的高层都是属于有股东们的同意才可以处理,所以,公司的内部事情就一定要按照公司法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幼儿肖像权协议书如何书写?
      幼儿肖像权协议书如何书写?一、幼儿肖像权协议书如何书写?肖像使用方(以下简称为甲方):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肖像授权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可以用工资抵押担保贷款吗
      可以用工资抵押担保贷款吗?一、什么是担保贷款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


·工伤认定以后住院费用什么时候可以去报销?
      工伤认定以后住院费用什么时候可以去报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


·车辆超载怎么处罚
      说到车辆超载,相信大家应该都知道,这是跟我国的交通法律相挂钩的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对车辆超载不以为然,觉得超载一两个人没有什么关系......


·河南省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在生活当中,我们私人的物品是受物权法保护的,任何人或者单位是没有资格进行非法侵占的。如果侵占自己的物品或者财物,那么行为人是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工作场所噪声卫生标准是什么 噪声有哪些
      工作场所噪声卫生标准是什么噪声有哪些种类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噪声污染已经成为当前的主要环境污染因素之一。噪声污染属于物理污染,污染源分布很......


·交通事故医院开误工赔偿标准是如何赔偿的?
      交通事故医院开误工赔偿标准是如何赔偿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足疗店涉黄什么行政处罚 足疗店涉黄什么行政处罚?
      足疗店涉黄什么行政处罚足疗店涉黄什么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


·公司资产被冻结股权可以转让吗
      公司资产被冻结股权可以转让吗?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公司资产被采取强制措施,不影响股东转让所持公司的股权,不过,既然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资料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资料都有哪些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


·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