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案件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什么

民事案件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什么?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1、起诉。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二、一审民事诉讼审理周期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诉讼时效的中断也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起诉权,因为人们都是在通过其他方法无法解决了的情况下才要打官司的,那当事人之前也在积极的想办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所以,不能直到起诉之前都在计算诉讼时效,这样的话,人们可以选择的维权方法就只能是起诉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担保和抵押的特点有哪些
      担保和抵押的特点有哪些一、抵押的含义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


·打离婚官司到点不开庭的原因
      很多人在结束一段婚姻的时候,因为财产分割或者是子女的问题可能会选择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来确立自己在婚姻结束后的权力义务......


·侵犯名誉权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侵犯名誉权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公司无故忽然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
      公司无故忽然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


·2023年诈骗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一、诈骗多少的金额可以立案1、诈骗金额达到3000至10000元以上,可以立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入室盗窃可能不判刑吗
      入室盗窃通常情况下会判刑,但不排除特殊情况,如行为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法律依据:《刑法》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


·强制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吗?
      强制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吗?一、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


·诈骗立案后公安局就一定会查吗
      报警诈骗在有证据的情况下才会立案。证据的认定主要围绕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


·夫妻共同债务没还清之前可以离婚吗?
      夫妻共同债务没还清之前可以离婚吗?可以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最合理?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最合理?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隔应当坚持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应当照顾女方和子女进行。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


·请律师辩护费用一般是多少?
      请律师辩护费用一般是多少?一、请律师辩护费用一般是多少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