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土地使用权与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与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东出售房屋,在没有与承租人解约的情况下,承租人依然享有房屋的租住权利。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租房合同的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土地使用权和买卖不过租赁之间的关系是,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转让也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但两者的概念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而且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转让都必须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比如划拨土地就不允许随随便便的转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延迟退休年龄2023政策是怎样的?
      目前关于延迟退休的年龄还没有具体规定,具体要根据当地施行政策为准。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


·商标双享注册怎么注册?
      商标双享注册怎么注册?商标注册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到北京国家商标局办理,首先要确定需要注册的类别,商标注册分四十五大类,确定下来类别检索看......


·累犯不得判缓刑吗 累犯一般会怎么判刑
      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对累犯从严惩处,是当今世界各国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之一。一般而言累犯者所犯罪行得到的刑罚会比一般的犯罪要重,那我国法律......


·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有什么意义?
      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有什么意义?对于现代的人来说,社会发展往往伴随着污染的问题,各大城市的污染都比较严重,能够吃到纯粹的绿色食品,对很多人来说,......


·自愿离婚协议书公证有必要吗
      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又可以叫做自愿离婚协议书。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为了避免日后反悔,都会选择将自愿离婚协议书公证,......


·和分公司签合同社保由总公司买可以吗?
      和分公司签合同社保由总公司买可以吗?一、和分公司签合同社保由总公司买可以吗?是可以的;《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


·2023合同成立有哪些要素
      合同成立有哪些要素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


·对于网络诈骗立案有用吗
      对于网络诈骗立案有用吗?很多人都会质疑对于网络诈骗立案有用吗?在我国早已出台了对于网络犯罪的相关刑法。如网络欺骗、黑客通过病毒损害他人利益的......


·邮政贷款的利息存在的风险是什么?
      邮政贷款的利息存在的风险是什么一、邮政贷款利息存在的风险随着商业银行市场化程度的逐年加强,我国金融法制建设的步伐也随之加快,金融立法呈现出......


·在我国醉驾满3年能否考试?
      在我国醉驾满3年能否考试?不能提前。你的驾照已经吊销。在车管所会有处罚记载备案。你提前申请,不会被受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


·哺乳期内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哺乳期内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可以得到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