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连续工作12小时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连续工作12小时可以随时辞职吗?理论上是不可以的,除非公司不支付加班费,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二、加班费的计算依据国家规定的加班费:一般情况是工资的150%,双休日加班是工资的200%,国定假日加班是工资的300%。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加班费的发放额按照工资基数核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只是偶尔工作的时间超过了12个小时,但是,公司随后也有支付加班费,这种时候员工以公司安排加班为借口辞职就显得有些荒唐了。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是8个小时,超过的这4个小时都属于加班,而且,平时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工资也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集资被集资方被骗走的钱,是否会被没收?
      在生活中,由于他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而遭受财产损失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在受害人报案,公安机关将非法集资者抓捕归案,且追回集资额后,受害人最为关......


·婚外情被打可以报警吗
      婚外情被打可以报警。报警是公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


·第二次办理身份证需要带些哪些?
      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盗窃罪的入刑金额要达到多少
      一、盗窃罪的入刑金额要达到多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


·交通人伤治疗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人伤治疗流程是怎样的1、伤情诊断2、住院治疗3、出院手续4、伤残评定5、医疗担保和预付费用6、医疗核损。医生对伤者进行检查,出具《病历......


·交通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现在抚养小孩的成本越来越高,小孩的各项支出,例如教育费、保险费、医疗费......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规定什么?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规定什么?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在生活中人们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民法总则是一部......


·公司法人没有股份可以吗
      那么公司法人能不能没有股份呢?可以。法人代表并不一定必须具备股份。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


·宁波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是怎样的?
      宁波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是怎样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征地拆迁也不断被提上日程。由于征地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


·故意伤害造成一人轻伤一人重伤的怎么处罚?
      故意伤害造成一人轻伤一人重伤的怎么处罚?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