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拍卖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一、拍卖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应当适用于拍卖财产。但这一原则也存在例外。如“先抵押,后租赁”,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基于物权优先原则,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先于租赁权设立,不论租赁权的性质是属于债权或是物权(学术界目前尚存在争议),都应当先保证抵押权人权利的优先实现。由于民法典规定的实行抵押权的常见方式就是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那么,上述“不得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权”的含义就应当包括抵押权的存在以及抵押权的实行,相应地,经由拍卖、变卖方式取得抵押财产所有权的受让人当然也应在租赁关系不得约束的范围之内,否则,其合法权利无从保护。此外,根据实践案例分析,除非受让人对拍卖房屋附带租约明知,房屋评估价格也充分考虑了附带租约,并且受让人同意继承原租赁合同,在此基础上,受让人应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履行,否则该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返还该房屋。二、法院资产拍卖流程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法院应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法院在得款后,才能将查封财产予以解除查封,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5、确定拍卖保留价6、举行拍卖会7、确认拍卖结案先出租后抵押的不动产当然也有可能会在拍卖,因为不动产的抵押本来就存在着会被拍卖的法律风险,但拍卖财产能否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是不确定的。不过,先抵押后出租的情况下,对承租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房东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逝者已去的情形下
      逝者已去的情形下,亲人们在悲痛之余也要妥善的解决好其他的相关事宜的,正规单位的职工其实就算是正常的死亡也是可以领取的伤葬费的,其他意外状况下......


·一、酒驾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一、酒驾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需要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


·在我国工伤认定几级最高
      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应该是互惠互利的,即使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也不得以各种借口进行推脱,不对员工负责任。与此同时......


·婚前调查收费是什么样的,婚前调查是否合法?
      婚前调查收费是什么样的,婚前调查是否合法?婚前调查在现在可以说还是比较的流行的,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人都在咨询关于婚前调查的问题,不少的人认为婚......


·一、合伙人离婚公司财产怎么分割?
      一、合伙人离婚公司财产怎么分割?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


·厦门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厦门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厦门盗窃罪立案标准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


·退休教师死亡后有关待遇
      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老教师)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要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最重要的就
      要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最重要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事故,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在实际处理事故的过程......


·一、交通事故农村居民按城镇标准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农村居民按城镇标准赔偿吗?农村户籍按照城镇标准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三种情形:(一)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


·一、夫妻婚后财产AA制是否认同?
      一、夫妻婚后财产AA制是否认同?我国法律是承认所谓AA制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少年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少年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