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绑架罪的受害人没有损失,还能定绑架罪吗

绑架罪的受害人没有损失,还能定绑架罪吗
  
  一、绑架罪的受害人没有损失,还能定绑架罪吗
  
  绑架他人虽然没有勒索到财物,但只要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了他人,则构成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哪些行为会构成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犯罪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因人、因地、因时、因事、因条件而异,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使用暴力手段绑架他人,即对被害人的身体直接实施暴力,违背被害人意志而劫持他人的行为;
  
  (2)使用胁迫手段绑架他人,即对被害人实施精神强制,使之不敢反抗,违背被害人意志非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3)使用麻醉手段绑架他人,指通过强制或欺骗注射、强制或欺骗服用麻醉药物的方法,使被害人不知反抗,非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4)欺骗方法,即以虚构事实,制造假象的方法将受害人骗至某一地点控制起来以要挟他人的行为;
  
  (5)偷盗婴幼儿,即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不满6周岁的婴幼儿挟持到一定地点控制起来要挟他人的行为;
  
  (6)其他方法。
  
  绑架罪的成立并不是以行为人实现了自己勒索财物的目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只要是采取了暴力、胁迫等手段,挟持或者以实力控制了被绑架人的,那么就构成绑架罪。至于行为人最终是否有通过绑架勒索到了钱财,这对绑架罪的成立并不会造成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成怎么办?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成怎么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如果有合法理由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


·什么是孩子抚养费
      什么是孩子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以对于未经双方......


·公安批捕的条件什么样的情形才可以批捕?
      一、公安批捕的条件什么样的情形才可以批捕?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


·在我国被法院判缓刑有案底吗
      缓刑只能够相对的说明当事人的犯罪情节并不算特别的恶劣,但是已经被判缓刑就说明了经过法庭的整个审判被认定了是有罪的,所以在缓刑执行期间当事人在......


·分居后的财产怎么分?
      分居后的财产怎么分??生活中,夫妻难免会发生口角、产生矛盾,此时双方可以暂时的冷静一下,实在不行暂时的分居生活也是可以的。那么在夫妻分居后的......


·人员辞退怎么赔偿损失 ?
      人员辞退怎么赔偿损失?一、人员辞退怎么赔偿损失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劳务分包合同诉讼管辖问题,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当发劳务纠纷后,当事人双方会进行问题的协商解决。当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时候,就会选择诉讼进行解决。对于诉讼的管辖您可能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所......


·出差受伤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出差受伤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职工因工外出的,若是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则应当属于工伤。若是由于工作以外的原因受伤的,则应当不属于工伤。般情况......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我国土地征收补偿费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是最......


·老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立遗嘱?
      老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立遗嘱?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话,在法律上就没有所有权,通过立遗嘱处置按照民法典是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也就是所立遗嘱无效。换句话......


·同居关系下财产如何继承
      现代社会里的两性关系比以往开放得多。夫妻关系是合法的同居关系,在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具有第一继承人的地位。那么非法同居关系下,一方去世了,另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