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没签过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过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未签劳动合同工资的诉讼时效及认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通常所称的“一般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这在司法实务中称为“特殊时效”,即在职期间劳动报酬争议不适用时效限制。劳动者辞职除了提前通知单位进行辞职以外,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等的,劳动者就可以不通知单位而直接辞职,同时还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同工同酬的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同工同酬的规定一、工资制度暂行规定中对工人工资同工同酬概念规定人保部将出台工资支付条例。该条例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包括劳务......


·医保缴费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一、医保缴费年限是怎么计算的《医疗保险办法》所称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作缴费年限,计算办法如下:(一)实际缴费年限为......


·刑拘几天之内可以取保候审
      刑拘几天之内可以取保候审从拘留后到检察院批捕前,都可以申请取保,审批时间是七天内。在我国,如果被刑事拘留后并且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进行取......


·一、夫妻之间无偿转让农村房屋合同样本包括哪些内容?
      一、夫妻之间无偿转让农村房屋合同样本包括哪些内容?夫妻之间无偿转让农村房屋合同样本包括签署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问题约......


·店名和连锁店的店名一样算侵权吗?
      不算侵权。但是如果在同一个工商局登记办理的话是办理不了的。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名称时,如果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的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潋江镇、江背镇郑塘村、长......


·根据法律的规定二人打架受伤谁负责?
      根据法律的规定二人打架受伤谁负责?打架斗殴现象是非常常见的。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应当及时的报警,因为报警的话,会对相关的行为人做出一定......


·农村耕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农村耕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


·吃槟榔会不会被测醉驾
      吃槟榔会不会被测醉驾吃了槟榔后酒精测试不会超标,不属于酒后驾车。作用:1、驱虫作用:槟榔煎液有驱虫作用,对绦虫、蛔虫、蛲虫、姜片虫、血吸虫......


·人伤车祸理赔办理双方都要到吗
      是需要双方到场的,因为在确定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先进行定损,如果说交通事故的损失全部由肇事方承担,也是可以由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到场确认,双方只有对......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偶尔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在发生交通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偶尔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交警会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中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