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不破租赁未实际占有是否能够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未实际占有是不能够适用的,租赁权作为物权化的债权,应以租赁人对租赁物实际占有、使用作为设立的时间。在承租人取得租赁权之后,出租人与银行办理“借新还旧”贷款,将原抵押权注销,重新设立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出租人的租赁权。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2、《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起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在法院上面适用的,经常适于抵押权同时存在,因为主要就是为了区别抵押权人和租赁权人,两者谁的权利更加优先的问题,这主要就是看两者涉及的条件和时间等问题了,比如说在此之前确实已经实际租赁和使用这个租赁物的话,那么就能够适用于该规则,否则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拆迁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拆迁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拆迁没有土地使用证该怎么办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
·借款的时候怎么写借款合同
借款的时候怎么写借款合同一、借款的时候怎么写借款合同1、借款的种类。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
·国际仲裁员行为准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随着各国往来的越来越密切,对于国际仲裁法我国公司企业也是比以前多了许多的了解。不过对于相关的国际仲裁员行为准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肯定还是比较陌......
·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是否有效?
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是否有效?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在真实意愿情况之下所签订的,而且存在着真实的借款关系,那么也是属于有效的,借......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手续?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手续?在公民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后,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将土地的使用权转......
·重婚赔偿300万法院会支持吗
重婚赔偿300万法院会支持吗?婚赔偿300万的诉求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对于重婚行为,赔偿金额可以参考以下:一般情况多判300-5000元,较为严重点可以在......
·公司遣散员工按劳动法要怎么赔偿
公司遣散员工按劳动法要怎么赔偿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车损减值鉴定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车损减值鉴定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
·已满14周岁就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已满14周岁就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吗?1、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
·好意的施惠行为需要承担责任?
好意的施惠行为需要承担责任?好意的施惠行为不需要承担责任,好意施惠行为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