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房东要解除怎么赔偿?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房东要解除怎么赔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解除租赁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原房东与租客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内房屋的产权发生变动,租赁合同将于产权变更之日终止。那么房屋通过买卖产权完成变更后,原房东和租客的租赁关系就结束了,此时新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搬走。如果租客存在不按时交纳租金,或者擅自转租等行为,严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那么新房东可依照租赁合同(如果约定了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话)或者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要求解除租赁关系,让租客腾出房屋。总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就是即使房屋发生买卖,新房东仍然不能把租客赶走,只有当租赁期限到期时,才能入住,不过在此期间可以收房租。二、买卖不破租赁不能采取的情况有哪些?如果某租客已经租下了一套房屋,在承租期内即使房东将房子卖掉,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租客有权继续居住使用房屋至合同期限届满。并不是所有情形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以下这些情况,是不该原则限制的: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此外,如果租赁物所有人被宣布破产,法院在依法处置破产财产导致租赁物权利主体变更时,通常也被认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综上所述,房东将房屋出租后,会和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后来将房屋卖掉,也不能解除租赁合同,否则就是违约,房东要给租客一笔违约金,按照房租的一到三倍执行。当然,作为新房东,如果租客之后有转租或者拖欠租金情况发生,其可以合理解除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知识产权的处分权包括哪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经济收入也有所增加。在物质需求得到满足之后,我国各界开始注重对知识产权等抽象性、高科技的行业进军,根据相关法律的规......


·对于保证合同无偿的吗?
      对于保证合同无偿的吗?一、对于保证合同无偿的吗?1、保证合同不一定是无偿性的,担保合同中的担保人,可以是无偿担保,也可以是有偿担保。2、......


·一、一方财产属于可分割物吗?
      一、一方财产属于可分割物吗?一方财产是不属于可分割物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是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一、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伤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


·邻居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邻居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农村的宅基地还是城镇的国有土地在进行使用的时候,几乎公民都会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


·离婚前的共用财产离婚后抵押是否有效
      离婚前的共用财产离婚后抵押是否有效?离婚前的共用财产离婚后私自抵押是无效的,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最高人......


·不加班被开除应该怎么样处理
      除非有法定加班的情况,否则仅仅因为没有加班就可以签发。显然,雇主是非法终止合同的。工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有罚金吗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的是捕捞者违反保护水产品资源的相关法规,在禁止捕捞区域内、禁止捕捞时期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如使用比最小网目尺寸还要......


·房子产权年限到了以后会自动续期吗?
      房子产权年限到了以后会自动续期吗?根据《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1、没有房产的话,看看还有没有其他财产,是否转移藏匿财产,依据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


·被执行的老懒欠钱不还怎么办
      被执行的老懒欠钱不还怎么办?被执行人不还钱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