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店面转让违约金多少比例才算是合法的?

一、店面转让违约金多少比例才算是合法的?
  
  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担保法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二、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1、违约金约定注意事项
  
  1)依据合同总额或其它一定数额为基准,确定一定的比例作为违约金;
  
  2)依据对方逾期履行义务的时间,按照定期固定数额或比例的方式来连续计算违约金。
  
  2、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约定高额违约金的情况,或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式计算出天价违约金甚至会出现违约金高于合同本金的情况。
  
  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要求法院适当降低违约金支付比例,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3、违约金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
  
  如果由于违约金的约定比例过低,导致无法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时候,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提高违约金的数额,或单独提出要求赔偿损失。
  
  4、法院判决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律原则
  
  由于违约金增减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具有很大关系,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5、违约时定金的双倍返还或不予返还
  
  除违约金外,往往在合同中还会约定一定数额的定金(不高于合同总价的20%)。
  
  如果对方出现了违约,守约方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定金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相对违约金而言,由于定金在签约时一般都已经实际支付,因此,以定金罚则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数额明确、简便易行,相对于违约金具有相对的优势和便利。
  
  在违约金和定金两种违约责任并存时,可以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之一来行使权利。
  
  综合上面所说的,违约金是针对于每一种合同都是可以订立的,而且违约金也是有上限的,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在赔偿的时候如果违约金过高就可以要求减少,但如果违约金太少,也可以要求增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扣罚工资为负数是否合法
      员工扣罚工资为负数是否合法?不合法,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工资进行扣罚,除非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或者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用人单......


·离婚时一方赌博债务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离婚时一方赌博债务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违章如何扣分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违章根据事故的严重情况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同扣除的分数有所不同。交通违法扣分,是指驾驶人在道路行车中不按规定行车,产生相应......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手时如何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根据自愿的原则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


·偷税漏税的经济处罚是怎样的?
      偷税漏税的经济处罚是怎样的?偷税漏税的经济处罚主要是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具体的处罚如下:1、《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是什么?近几年来,网络上一些热门的小说被改编成电视剧,进而也引发了关于知识产权相争的一些问题。其实知识产权在我国......


·撤销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
      撤销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一、赠与合同纠纷是什么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赠与......


·网站泄露个人信息的法律后果
      现在的网络技术十分发达,同时网络也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人们在浏览网站时有时会留下个人的信息,这是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存在,网站拥有大......


·三人合伙合同范本?
      三人合伙合同范本?日常生活中,很多时候由于一个人的财力物力精力实在有限,没有办法一个人独立支撑,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和自己的朋友或者家人一起......


·项目招标是否要求注册资本
      项目招标是否要求注册资本?招投标有注册资本金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


·自诉案件的审限是多长时间
      自诉案件的审限是多长时间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