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合同到期提出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

一、合同到期提出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立即走人。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详情如下: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3、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你已经不属于该单位的人,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违法,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维权。二、经济补偿情形《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那么在劳动合同中也要写明工作的具体内容以及工作的具体期限,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也是需要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当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进行续签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赔偿和违约金的,如果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进行续签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经济补偿金也是会根据劳动者的 工作年限来确定和计算的,当用人单位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方式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财产侵权几倍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对于我们国家,尤其是对个人的权益种有了明确的规范,尤其是对那些侵权的行为,那么我们想要知道财产侵权几倍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国家法律的规......


·公司法人挪用公款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人在我国是一类公司内比较重要的一类公司代表人,对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同样这类人挪用我国的国家公款,一经查出即将受到相应的......


·诉讼劳动合同违约有时效吗?
      诉讼劳动合同违约有时效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


·刑事申诉委托协议怎么写?刑事申诉委托协议内容有哪些?
      当原案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对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相关判决不服时,原案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可以进行刑事申诉。由于刑事申诉过程比较复杂,同时申诉结......


·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一、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要看合同的涂改是否是经过双方的协商,是否是对重要内容的涂改。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而且不是主要......


·出现交通逃逸多久算自首?
      出现交通逃逸多久算自首?被抓之前自动投案算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


·个人划拨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个人划拨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在我国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大体有三种,土地出让、划拨和转让。如果个人拿到土地是用来建设公共事业项目的,包括幼......


·怎么算构成强奸罪,哪些行为不会构成强奸罪
      由于男女之间力量的悬殊,如果有男性要强行奸淫妇女,很少有妇女能够靠自己的力量逃脱掉为保护妇女的权利,法律设定了强奸罪这一罪名。具体来说,怎么......


·怎样行使抗辩权?有什么要注意的?
      现在社会中,我们慢慢会接触到很多事情,很多事情我们都有行使其权利的方法,就比如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那么正确行使先履行抗......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判多久?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判多久?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的判刑情况,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


·农村案件逐年增多的原因
      农村案件逐年增多的原因由于农村相比较城市而言存在经济发展落后、乡里关系复杂、风俗习惯众多、以及文化程度、思维方式等的不同,使得离婚案件有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