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是商铺承租人,遇到拆迁了,我该怎么争取补偿?

一、我是商铺承租人,遇到拆迁了,我该怎么争取补偿?  承租的商铺要进行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产生的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如果拆迁人不补偿的,承租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二、承租人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1、合法营业执照  店铺拆迁,商家要想获得赔偿肯定要保证经营活动是合法的,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且执照上的登记地址要与经营地址一致,为现在要拆迁的地址。  如果被拆迁房屋注册地不是营业执照所标明的地点,一般征收方不按企业标准赔偿。有的企业,办公面积毕竟大,但是在工商注册登记时写的面积少,因此在拆迁时候,往往拆迁人不给予认定实际的营业面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注册的时候面积一定不要少报。  2、正常纳税  在商铺拆迁时,如果上商家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记录,也会使该商铺很难获得合理的补偿。  3、在承租期内  依照法律规定,承租期内的租户有权获得自己应有部分的拆迁补偿。  4、租赁的房屋是“合法建筑”  所谓合法建筑,是指依照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施工前已经取得建设、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者施工后补办了相关批准证书、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利构筑物。  三、如果承租期限已满却没有续签合同,但却一直按时交租金,承租人能否获取征收拆迁补偿?  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特别是承租期限较长的情况,房东和承租人出于一种信任,不再以续签合同的形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是以口头形式或者按期支付租金的行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中,都说明承租人是有权获得征收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的沈阳非法集资举报应该如何进行?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非法集资是非常普遍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行为的打击力度还不够,我国在刑法上已经将非法集资行为规定为非法集资罪,有人想要知......


·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劳动者辛勤工作,最怕的就是到发工资的时候,单位不按时支付或者克扣工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中对劳动者的权益是作出了较多保护的,那要是单位克扣工资......


·没收财产如何执行,怎样进行没收财产
      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往往没收的是犯罪分子的个人合法财产,此时对于犯罪分子家人的财产是不能进行处理的。那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究竟......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是多久
      在驾校科目一的考试中有一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是多久的考题,也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交强险保险期间。其实答案很简单:一年。但是很......


·一、醉驾追尾没伤人处罚是什么?
      一、醉驾追尾没伤人处罚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


·遗产继承法法规中规定的继承人有哪些?
      遗产继承法法规中规定的继承人有哪些?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


·湖北荆门征地补偿多少?
      征地补偿这个标准根据地域不同,标准也会有所不同,因为涉及到的因素太多。那么关于湖北荆门征地补偿多少?湖北是属于经济中等水平的一个省份,所以在......


·先强奸后通奸如何定罪?
      先强奸后通奸如何定罪?一、先强奸后通奸如何定罪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符合强奸罪的特征,但妇女未告发,以后又多次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


·国家赔偿二年的时效怎么计算?
      国家赔偿二年的时效怎么计算呢?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


·什么叫“欺诈消费者行为”?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1)销售掺......


·专利申请可以写几个作者
      如何成为专利申请的作者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