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送外卖可以随时辞职吗?

送外卖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随时辞职的,但是如果是专职送外卖的就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以下损失的责任: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用人单位具有以下三种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2、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法定随时辞职的情形下辞职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与单位建立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的,此时劳动者也可以随时辞职,但是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按照法律规定醉驾最低判几个月?
      一、按照法律规定醉驾最低判几个月?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法官解释说,醉酒驾驶行为......


·冻结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冻结土地使用权是什么?对于拿到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来说,土地使用权是其重要的不动产,可以进行抵押、买卖和转让。如果企业拖欠他人货款,被财产保全后......


·上虞无抵押免担保贷款如何申请?
      上虞无抵押免担保贷款如何申请?一、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受众及金融环境就上虞来说无抵押信贷的服务对象以小企业、个体户和低收入人群为主。中国无抵......


·合同纠纷诉讼提交怎样的证据
      只要涉及到交易就难免不发生纠纷,而纠纷解决的方式也是各种各样,有的人选择协商,有的人选择诉讼。如果有人选择诉讼解决合同纠纷的话就应该知道合同......


·2023年肇事逃逸会拘留吗
      肇事逃逸会拘留吗《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


·抵押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抵押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一、抵押贷款申请流程1、签订购房协议。借款人和已与银行签订楼宇按揭合同协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协议;2、提出贷款......


·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


·新民法总则表见代理如何理解?
      新民法总则表见代理如何理解?法律基础较差的人听到新民法总则表见代理可能根本不知道是在说些什么。这两个词可以分开来理解,新民法总则是今年新颁布......


·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1.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是什么
      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


·非法集资利息拒还的后果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许多公众人物公司等会为了个人利益所得向社会展开一系列号称公益的集资活动由此来骗取钱物,在之后也会以利息拒还,然而这样的行为在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