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可以起诉离婚再请律师吗?

可以起诉离婚再请律师吗?离婚,一般都会涉及到很多关于财产分配的问题,对于家庭中有小孩的,还有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所以对于离婚,虽然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行为,但是真正处理起来却是非常复杂的,所以很多人都会为自己找一个辩护律师。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甚至某一类型的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这时候需要聘请律师。委托律师后,可以让律师代为写起诉书并提交法院。搜集证据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立案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二、起诉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立案?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在我国,离婚的方式除了协商就是起诉,对于不能和平解决的,当事人就应该准备走司法程序,起诉离婚可以自己去办理手续,也可以委托律师,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会请律师代理案件。毕竟,离婚涉及到的利益很大,尤其在财产分割上,有律师的话会好很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主体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主体有哪些一、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主体有哪些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条件
      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条件一、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条件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


·新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新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劳部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


·夫妻一方财产遗产如何归属?
      夫妻一方财产遗产如何归属?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监视居住后能不能缓刑?
      监视居住后能不能缓刑?一、监视居住后能不能缓刑要看具体罪名、情节,缓刑的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


·上海强制征地拆迁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强制征地拆迁的规定是什么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安......


·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可以判决离婚
      夫妻中的一方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起诉的时候自然也就想要知道究竟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可以判决离婚?其实也就是起诉......


·高空坠物怎样发生应如何预防?
      高空坠物怎样发生应如何预防?高空坠物的发生就是从高处掉下来的物品而伤害到其它的人导致人受到很大的伤害,而对于高空坠物的预防是:1、不主动抛物这......


·法院判好的抚养费能减吗?
      父母对孩子具有抚养的义务,及时父母离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应该给予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费应该协商好,如果是起诉离婚的......


·管制期间私自去了外地有处罚吗
      管制期间私自去了外地有处罚吗一、管制期间私自去了外地有处罚吗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不过需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宣告......


·最高院关于专利权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专利权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