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被裁员
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裁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以上人员不得裁减外,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以下人员,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二、用人单位裁员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裁员往往也是迫不得已的,但这也需要符合有关裁员的条件要求,而不能假借裁员为借口,开除一些员工,这样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在裁员的时候有一些情况特殊的员工,也需要优先留用,而不能直接裁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鉴定期间不上班是否可以
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肯定是没有办法正常上班的,在医院治疗的时候或者去做工伤认定期间都要耽误一部分的时间,这都是情有可原的。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门面房屋租赁是一种很常见的经营活动,且通常价格较高,但是与一般住房租赁不同的是,商铺需要约定更多的合同细节,更好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
·2023年办理农田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
一、办理农田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
·雇佣不满十六岁的人怎么进行处罚
在我国,要是有单位或者个人雇佣不满十六岁的人从事相关劳动的话,这样的行为无疑就会构成雇佣童工,依法是要对雇佣的单位或个人做出相应处罚的。那究......
·恶意拖欠货款算不算诈骗,怎么起诉?
恶意拖欠货款算不算诈骗,怎么起诉?一、恶意拖欠货款算不算诈骗故意拖欠货款目前不算犯罪,也不构成我国刑法上的诈骗罪,但是违反了我国的民法规范,......
·行政处罚中的行为罚是什么?
行政处罚是一种用来惩戒违法行为的行政行为。他的种类也分好几种种,主要有人身罚、申诫罚、行为罚、财产罚这几种。很多人就想知道了,到底这些处罚是......
·一、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
·企业的股权投资风险主要包括什么?
企业的股权投资风险主要包括什么?股权投资是一个起步资金要求相当高的投资渠道,不属于大众可以操作的投资类型,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很能赚钱的行业,但......
·医疗事故需达一定程度才赔偿吗
医疗事故需达一定程度才赔偿吗一、医疗事故需达一定程度才赔偿吗认为只有造成严重的医疗损害后果才能主张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说法源于原《医疗事故处......
·附条件合同要符合的要求是什么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