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院起诉离婚开庭后还能撤诉吗?

法院起诉离婚开庭后还能撤诉吗?法院起诉离婚开庭后还能撤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在六个月内,是不会重新立案的。但有一个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就是当你起诉后发现法院没有管辖权,有些没有经验的法官会劝你撤诉,然后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茫茫然撤了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又被告知半年后才能起诉时,当事人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不是撤诉之后又重新去起诉。二、起诉离婚后怎么撤诉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在六个月内,是不会重新立案的。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之间拌嘴吵架时常发生,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的感情就已经破碎了,有时候会闹上法院进行诉讼,离婚的话也可能是因为一时冲动,所以很多人在开庭之后想要撤回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允许,毕竟法院对于离婚类型的案件也非常慎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红绿灯路口有障碍物能变道吗
      可以变道。务必在变道前观察好后方情况,切不可影响到后方正常通行的车辆。因路面有障碍物阻挡,不得已压线变道是不会被认为违章的,但是在变道的过程......


·从轻处罚申请书怎么写?
      一、从轻处罚申请书怎么写?这没有固定的形式,但需要写已经认识到所犯罪的严重性,深深自责,并且愿意悔改和补偿受害者,配合法官、公安和被害者,愿......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模版的注意事项?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模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无涂改。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3、......


·交通事故中会造成什么样的损害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常见的事件,交通事故常常意味着车毁人亡。如果想要深刻意识到交通事故,必须了解其损失。那么,交通事故中会造成什么样的损害?知道了......


·简单交通事故处理后可更改吗?
      生活中由于现代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私家车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也是频繁发生,许多简单的交通事故中双方会先行商议责任划分,再签订《道路交通事故责......


·电话卡诈骗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电话卡诈骗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辩护人的基本信息、基本案情、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


·跨国金融网络诈骗怎么办?
      跨国金融网络诈骗怎么办?一、跨国金融网络诈骗怎么办?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案发地的公安部门报案即可。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


·寻衅滋事是否可以调解,法律规定有哪些
      寻衅滋事通常来讲就是故意找事的行为,这种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由于这类行为严重时会影响到社会的公共秩序,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寻衅滋事可能会......


·劳动局怎样评定工伤伤残等级?
      在一些小工厂打工的人们,有时候会被机器设备弄伤手臂,这种应该属于工伤范畴。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话,工人还得做一个伤残鉴定,这样才能确定工伤等......


·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那个重
      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那个重一、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那个重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居所内执行,监视......


·小三生子如何要抚养费?
      一、小三生子如何要抚养费?《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