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姻诈骗4万如何进行认定?

婚姻诈骗4万如何进行认定?婚姻诈骗4万元的认定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第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婚姻诈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婚姻诈骗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1、身份证真伪,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到公安机关查询有无此号码和人名;2、户籍真伪,记住其户籍所在地,询问当地派出所有无此人;3、结婚记录,查找一下其以前有无登记结婚的记录。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的人结婚的话都是为了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从而组建成一个新的家庭,但是也有一些人结婚是怀着不法目的的,就想要诈骗女方或者是男方的钱财,在这种状况之下,对此行为做出一个合理的认定,然后去公安机关报案,可以追回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的法律关系陷阱
      合同法规定了十五类合同,通常,我们使用的是买卖合同,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或经验如下:@、经销和代销不清楚,实际分销中经常遇到。@、尽量不要搞......


·拆迁补偿购房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房产吗
      拆迁补偿购房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房产吗?拆迁补偿购房离婚时也不一定可以均等的分割房产,因为拆迁补偿款有可能是个人财产,用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也属于个......


·通常怎么才能构成诽谤罪
      通常怎么才能构成诽谤罪(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


·公司法人代持股份协议是什么?
      公司法人代持股份协议是什么?我们您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管是国家,还是企业,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国家运用法律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维......


·刑事诉讼法中期间期日的区别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中,有期间和期日两种说法,很多人都对这两个词语的概念模糊。所谓期间,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诉讼的参与人在关于刑事诉讼方......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夫妻双方离婚,不仅仅涉及人身关系的变化,双方更多的焦点是在财产分割上面。稍有操作不当,就很容易造成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不公闹出纠纷。那么离......


·如何用专利赚钱
      如何用专利赚钱一、专利转让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的所有权移转至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


·劳动法中工厂倒闭怀孕员工赔偿有什么规定?
      劳动法中工厂倒闭怀孕员工赔偿有什么规定?一、工厂倒闭怀孕员工的补偿怎样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如遇工......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状需要注意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状需要注意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状需要注意说明具体的请求目的,是要求撤销原审裁判,全部改变原审的处理决定,还是要求对原......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流程
      上海作为一个发达的大型城市,经济和贸易往来频繁,因此吸引了不少人进入这座城市为未来打拼。许多人都会选择在上海租赁一套房屋,但是在签订了租赁合......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何在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为: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