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

企业小股东如何制约大股东?1、查阅公司会计报告及账簿。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2、公司盈余分配诉讼(股东分红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五条【股东分红权利】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3、召开股东大会法律依据:第三十九条【首次股东会议】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二、查阅公司的报表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此系法定的前置程序,因此,股东应保留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的证据,公司十五日内不予答复的即可启动诉讼程序。(2)对于如何列当事人这一问题,权利受侵犯的股东自然是原告,公司应列为适格的被告,如将实际控制的大股东或实际管理人作为独立诉讼主体,不符合诉讼原理。判决的效力及于公司,而非大股东、董事等。当然查账并非最终目的,实现查账后,股东可以具体作出自己的选择。(3)公司法在第三十四条明文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这就使得会计账簿造假很难。(4)公司的每年利润情况可以通过查询工商档案中的年检资料获得,如公司不能反证年检资料中的情况不符合真实情况,年检情况中的审计报告即可成为原告主张分红权的有力证据。不论股东按照认购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表决权,或者是一人一票的表决权,一般来说,对于公司的重要事项,都是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定的,如果是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生产经营范围等的,就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全票通过才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现在想走法律程序离婚应该如何做?
      我现在想走法律程序离婚应该如何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股份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股份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怎么办股权可以依法转让是公司法基本原则,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


·在看守所拘留期间可以探望吗
      看守所拘留探视是否允许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


·一、一死一伤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一、一死一伤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


·农民工在我国劳动者队伍中占了很大比重,做出的贡献也很大。但是
      农民工在我国劳动者队伍中占了很大比重,做出的贡献也很大。但是因为其弱势地位,经常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为农民工维权提供......


·对于自愿认罪认罚辩护词是怎样的
      对于自愿认罪认罚辩护词是怎样的对于自愿认罪认罚辩护词是怎样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的辩护意见......


·医疗过错认定要求有哪些?
      医疗过错其实与医疗过失都还有一些不同,实践中究竟属于哪一种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作出认定才行。而法律方面也对医疗过错和医疗过失的认定要求进行了......


·三种夫妻约定财产类型具体是哪些
      三种夫妻约定财产类型具体是哪些?一般包括共同制、限定共同制、分别所有制,当事人可以选择。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


·财产保全费用法条有哪些
      财产保全费用法条有哪些我们都知道,财产保全肯定是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这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很多人就想知道关于财产保全费用法条有哪......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者对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在法律规定上,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有一定的标准。各个省各不同......


·案件移送管辖后原告可以提出复议吗?
      案件移送管辖后原告可以提出复议吗?案件移送管辖后原告可以提出复议,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