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笔迹鉴定结论异议怎么办?

一、对笔迹鉴定结论异议怎么办?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提出合理理由、证据申请重新鉴定
  
  当事人发现司法鉴定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并可能导致鉴定有失事实的,可以向上级司法部门投诉。经核实后可撤销该鉴定结论书
  
  二、哪些情况下可申请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任何一次重新鉴定,都会使伤者承担非常大的风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5、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所以,为避免案件被重新鉴定,伤者应尽可能选择信誉度高的司法鉴定机构,最起码该鉴定机构被交警部门、法院及保险公司三家认可。
  
  当事人不可为追求伤残级别而随便选择司法鉴定机构,特别是不可以选择那种在事故发生地没有合法、固定办公室的司法鉴定机构,否则,一旦重新鉴定,对当事人极其不利。
  
  需要说明的是,案件如碰到车方或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况,法院需要等待新的鉴定结果判决,案件诉讼的时间会拖得很长,当事人需要耐心等待。
  
  三、申请重新鉴定如何处理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对待。
  
  一是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在侦查阶段都已经作过,案件起诉后,被告人、被害人认为鉴定结论有错误,申请人民法院再作鉴定,审判人员应当在综合案情的基础上,再作重新鉴定。
  
  二是对人身伤害程序上的法医学鉴定,被告人、被害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在医学鉴定的基础上,委托有鉴定资格的医院作伤情程序的法医鉴定。
  
  三是对同一专门性问题数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再三要求重新鉴定的,法院应当对数次鉴定结论进行内容、程序、方法、人员全面细致审查,对确系存在鉴定结论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的申请理由合理的,可以另行委托新的鉴定部门进行重新鉴定,反之,不予重新鉴定;四是当事人申请到外地(出省范围)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可以选择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五是对同一个人身伤害案件几个司法机关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不一致,应当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重新鉴定,不能请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任何鉴定的结果只要当事人认为不误的情况下,都是可以提出来让鉴定中心部门人员进行重新做的,但前提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毕竟一个鉴定的结果可能就会影响到整个案件的结果,所以,自己的权益要自己维护,但也要合理、合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广宗政府信息公开目的是什么?
      广宗政府信息公开目的是什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透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财政部门公信力,广宗县财政局......


·中小公司合理避税方法有哪些?
      中小公司合理避税方法有哪些?1、如果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15%,这个可以用来合理避税;2、企业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入驻......


·带着孩子坐主驾驶开车怎么处罚?
      带着孩子坐主驾驶开车怎么处罚?一、带着孩子坐主驾驶开车怎么处罚?驾驶位置家长是否可以抱着孩子在法律里面没有明确规定,但儿童不宜坐前排。按......


·发生了亲告罪如何起诉?
      发生了亲告罪如何起诉?1、准备好你要起诉对象的资料,比如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就应该写上所属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其职务......


·创作者合作出书的版权归谁
      合作出版的书是只有两人及以上,一起出版的作品,他们的著作权是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的权利,但是创作的作品是可以分割使用的,针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


·一、劳动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


·一、婚姻当事人结婚后办酒席构成重婚罪吗?
      一、婚姻当事人结婚后办酒席构成重婚罪吗涉嫌重婚罪的,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长时间。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张重......


·知识产权起诉不应诉怎么办?
      知识产权起诉不应诉怎么办?知识产权起诉不应诉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缺席审理。出庭可以按照法庭当中的规定进行缺席审理。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


·一般医疗事故在哪里鉴定?
      一般医疗事故在哪里鉴定?您都知道,在医院做手术的时候,虽然现在的医疗技术都已经比较发达了,但是在做手术的过程中,还是有可能会发生医疗事故的......


·确权人去世,子女可继承吗?
      确权人去世,子女可继承吗?土地确权后继承问题农村土地确权后继承权是如何的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