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主动离职是否有合同补偿金?

一、主动离职是否有合同补偿金?
  
  没有,主动辞职的,只有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提出辞职的,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以其它原因主动辞职的,无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如果是在工作期间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出现工作损失造成单位蒙受巨大损害、在外兼职影响正常工作等的,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劳动者,并且还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劳动者怀孕的,是不能辞退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缓刑的基本条件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人生中的必须要经历的一件大事就是买房。普通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人生中的必须要经历的一件大事就是买房。普通的首次置业家庭买得起的价位大多远离市区,交通和周边生活设施不完善。而通常比较完善......


·诽谤与诬告陷害的区别
      诽谤与诬告陷害的区别诬告陷害罪与诽谤罪的共同点表现在都是捏造事实,而且诽谤罪也可能捏造犯罪事实。但在二者还是存在多方面的不同,它们的主要区别......


·寻衅滋事批准逮捕以后多久判决?
      一、寻衅滋事批准逮捕以后多久判决?寻衅滋事批准逮捕多久判决,应当根据案件的犯罪事实认定来进行,一般情况下需要两个月左右。检察院批准逮捕后,......


·法律规定强拆后的法定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规定强拆后的法定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


·什么是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的手段内容?
      什么是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的手段内容?在现实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问题,尤其在公路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会存在工程质量的问题,这种问题对于工程......


·破产企业在拆迁范围中如何赔偿?
      破产企业在拆迁范围中如何赔偿?许多普通的企业在面临拆迁的时候,一般来说都会获得相应的赔偿金。但是,如果企业本来就破产了,并且破产企业刚好在......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没有合同怎么办?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没有合同怎么办?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


·民间借贷利息的司法解释是什么,逾期利息怎么计算?
      民间借贷利息的司法解释是什么,逾期利息怎么计算?市面上借贷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除了咱们熟悉的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借贷关系之外,还能与一些民间的组......


·最新辽宁省兴城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兴城市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


·二级建造师劳动用工合同补充协议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考各种证书,未毕业就有一堆证书云集。考证的用处:一是为了找工作方便,二是因为挂证书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挂靠证书就会涉及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