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分居期间财产怎么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离婚分居期间财产怎么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二、离婚时哪些财产不能分夫妻离婚时,一方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即离婚时不得将所持有的股份分割给另一方,只能给与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1)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所持有的股票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的”;(2)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的”;(3)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属于“持股一方作为发起人持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尚未满一年的”;(4)夫妻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情性的,”所分割的股份不能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5)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到半年的,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不能分割。虽然夫妻分居期间,双方已经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同时也没有履行夫妻义务,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毕竟还没有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于是这期间取得的财产多数是会认定为共同所有,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也就需要分割。不过,此时也要注意,若是夫妻一开始就对婚内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属有过约定的话,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往往就是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共同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怎么解决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怎么解决经常都会听说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了,这样的情况无疑是对农民工利益的损害,因此急需解决,否则就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离婚一般给女方多少钱?
      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无过错方的......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上可以获取的信息越来越多,前一段时间网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上可以获取的信息越来越多,前一段时间网络上流传的宁阳丽水花园醉驾视频,使您对醉驾又有了进一步的关注。我们知道,醉驾是十......


·杭州市信息公开规定应该公开哪些内容
      杭州市信息公开规定应该公开哪些内容杭州市信息公开规定应该公开哪些内容?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传销领导罪批捕后多久判决
      传销领导罪批捕后多久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


·结婚后按揭房如何加名字
      结婚后按揭房如何加名字(一)、房子有贷款需要先将贷款还清,将房子解除抵押状态才可以申请加名。然后拿着材料去办理加名。(二)、全款买房或者房贷已还......


·工程承包中发生工伤谁来负责
      工程承包中发生工伤谁来负责一、工程承包中发生工伤谁来负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雇主之间的关系,或者是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发生人身......


·刑事赔偿的委托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赔偿的委托权限是如何规定的?一、刑事赔偿的委托权限是如何规定的?1、刑事赔偿的委托权限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大小,取决于被代理人的实际授......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是什么?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是什么?科技发达的今天,机动车可谓是处处可见,随之而来的便是许多潜在的交通危险。大型机动车在造成交通拥挤的情况下......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法》规定,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如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与表决,则构成滥用......


·违约金跟损害赔偿金是怎么确定的
      违约金跟损害赔偿金是怎么确定的一、违约金跟损害赔偿金是怎么确定的违约方应当完全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既存利益因违约行为而减少的直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