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遗嘱是无效的遗嘱的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

什么遗嘱是无效的遗嘱的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依民法典第17、19、22条规定,遗嘱的无效主要有下列情形: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遗嘱仍属无效遗嘱。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而设立的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也应当是无效的。3、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伪造遗嘱没有损害继承人的利益,或并不违背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也属无效。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未被篡改内容的效力。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也应认定为无效。6、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二、遗嘱无效中的遗产怎么处理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遗嘱无效可以分为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而在部分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有效的部分自然也会得到执行,而对于无效的部分,往往就是按照法定方式来对遗产作出处分。而现实中,如果遗嘱经过认定属于无效的,则最终一般也是会按照法定的方式来继承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残疾赔偿金20年后能否再主张?
      残疾赔偿金20年后能否再主张?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伤害致残而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致使受害人劳动能力......


·离婚后宝宝抚养费多少钱?
      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在夫妻离婚之后解除的仅仅是双方的婚姻关系,但这对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是没有影响的,因此即使在离婚也是需要对未成年孩子履行......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就能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就能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就能离婚?  在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第二次提起诉讼,并不一定能成功离婚。但是因......


·商贸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商贸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公司法人是在成立公司提交相应的资料时,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代表,如公司有什么民事纠纷等事情都由该法人代表去承担处理......


·抑郁症能不能抚养子女?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离婚时,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抑郁症能不能抚养子女?一般的父母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也不排除不......


·私募基金退出方式有哪些?
      私募基金退出方式有哪些?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理财方式也变得多样化,其中收益较高的就数股票和私募基金。但是虽然收益之高,但是伴随的风......


·期权赠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期权赠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期权赠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


·该如何进行农村旅馆拆迁补偿?
      该如何进行农村旅馆拆迁补偿农村住房开旅馆拆迁后应当按照国家政策赔偿。《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


·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包括哪些?
      现在司法鉴定普遍应用于司法诉讼领域,双方就相关证据材料产生异议,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同时一方对鉴定结果不满的话,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不仅仅可以获得工资的报酬,同时可以享受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些福利和保障。在企业中上班,我们在上班期间受到的伤害,都可以要求工......


·被电动车撞误工费怎样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
      被电动车撞误工费怎样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