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七、申请强制执行。八、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九、在诉讼中主张抵销。十、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十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十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十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十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十五、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十六、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前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十七、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十八、债权转让的,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为出现一些法定的事由,从而导致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归于无效。而在法定事由消失之后,诉讼时效将会重新计算。根据最新《民法总则》中的规定,如今普通诉讼时效已经调整为了三年,但在特殊情况下,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谁赔?
      一、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谁赔?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由肇事者赔偿,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


·法院判决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发现要是罪犯在判刑的时候也就同时满足了规定条件的话,那此时法官虽然做出了具体的量刑处罚,但同时也会对罪犯判处监外执行的。那具体来说法院判......


·房屋装修款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谁负责偿还
      房屋装修款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谁负责偿还一、房屋装修款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谁负责偿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


·一方再婚丧失抚养权后还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方再婚丧失抚养权后还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吗?一方再婚丧失抚养权后还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再婚并不会丧失孩子的抚养权,在抚养权变更的法定条件当......


·检察院国家赔偿监督该怎么申请?
      检察院国家赔偿监督该怎么申请呢?遇到这样的案件我们到底最应该做的是什么,我们整理出了遇到检察院国家赔偿监督这类法律问题是应该做的和可以做的,......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


·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优选方式吗?
      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优选方式吗?仲裁是当今国际上受到广泛欢迎并普遍运用的一种解决经济纠纷的重要方式。仲裁制度起源于商人之间的约定,它的所有程序......


·醉驾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醉驾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一、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


·商标注册有哪些方式,注册商标有什么方式
      商标注册有哪些方式,注册商标有什么方式申请进行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否则的话作为普通商标,一般来讲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而具体进行......


·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认定该怎么做
      在共同犯罪当中,需要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其中具有的身份不同,自然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也就是不一样的。这里面对主犯的认定是比较复......


·再婚一方死亡财产继承是怎样的
      再婚一方死亡财产继承是怎样的(一)、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部分,二婚配偶直接分割一半;(二)、死者的另一半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割,没有遗嘱的,按照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