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检察院批捕之后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检察院批捕之后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被批捕之后流程件侦查、申请起诉及法院审理等环节。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逮捕的实施程序是怎样的?1、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批捕以后的流程不是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随意安排的,犯罪嫌疑人虽然是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的,但是,案件没有移送之前不代表着犯罪嫌疑人现在是被羁押在人民检察院的。不过,已经正式批捕代表着案件的侦查工作已经完成了一大半。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可以对刑事一审判决抗诉吗?
      可以对刑事一审判决抗诉吗?《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山东高温费月份的规定是什么?
      炎热的夏季给工作在一线的工人带来了很多的困难,高温工作中非常容易中暑甚至晕厥等,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状态。因此国家规定用人单位要按照当地的标......


·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什么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什么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


·最新韶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详细规定
      对于抢夺犯罪,您应该都不会感到陌生,这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侵犯财产的犯罪,虽然我国对此罪作出了量刑规定,但是针对不同的地区,具体关于抢......


·一、结婚证领了不给彩礼违法吗?
      一、结婚证领了不给彩礼违法吗?1、首先这种情况我们要先看一下实际情况。如果男友以及他的家庭情况确实不是很好,那么我们就不要太在意了,因为他也没......


·夫妻已经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
      夫妻已经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一、夫妻已经离婚如何变更抚养权?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


·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判决怎么分割
      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判决怎么分割因家庭暴力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会作出处理。一般来说,在加害人自认或法院认定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需......


·杭州商标买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杭州商标买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需要提供的材料《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


·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咋才合法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


·离婚判决不要抚养费之后还能要吗?
      一、离婚判决不要抚养费之后还能要吗?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离婚后是可以索要抚养费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特别是在承担抚养孩子的一方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