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孩子怎么办离婚手续?

有孩子怎么办离婚手续?
  
  一、有孩子怎么办离婚手续?
  
  不管是有孩子的夫妻,还是没有孩子的夫妻,离婚的方式主要是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方式的离婚手续是不同的。
  
  有孩子时的协议离婚手续:
  
  1、离婚双方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在内的相关事宜后,签订离婚协议书。
  
  这里要注意,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应当是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2、带上相关材料到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需要带上的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
  
  (2)双方的户口本;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二、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1、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确定?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综上所述,现在一些夫妻感情长期不和,即便有孩子可以会闹离婚。办手续无外乎协议离婚或者起诉解决,通过民政局办手续的,双方写一份离婚协议书,重点写清对孩子抚养及探视注意事项。民政局颁发离婚证后,双方解除夫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是什么?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是什么?一、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是什么?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市场秩序,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促进公......


·离婚女方要男方赔偿合理吗?
      离婚女方要男方赔偿合理吗?男方如果有错的话,那么赔偿就是合理的;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


·酒店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酒店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酒店承包需要签订承包合同,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酒店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协商完成后,需要签订酒店承包合同......


·一、解除劳动合同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离职一段时间后一年之内也是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


·买二手房注意什么问题
      由于我国房价较高,因此一些资金储备不够充足的人往往将二手房作为购房首选。在买二手房的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格外注意一些细节问题。那么,具体来说,......


·对个人房产婚前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对个人房产婚前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二百零九条【不......


·欠条找不到了怎么还钱
      欠条找不到了也可以和对方协商进行补救。1、可以要求补张欠条,事先做好一些准备,带好有录音功能的手机,当然如果对方愿意补欠条的话这个也就不需要了......


·对于网签的房子怎么过户?
      对于网签的房子怎么过户?网签的房子能更名的,具体流程是首先要撤网签,然后去房管局要重新网签的材料,然后才能重新备案签新的合同。据了解,网上签......


·辞退员工当面结清工资吗
      辞退员工当面结清工资吗一、辞退员工当面结清工资吗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一次性结清。《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自住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自住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一、自住商品房首付比例根据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


·质押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怎么规定的?
      质押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怎么规定的?一、质押合同纠纷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