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抗诉能申请笔迹鉴定吗?

一、抗诉能申请笔迹鉴定吗?
  
  不能申请,笔迹鉴定只能在一审时提出,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
  
  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
  
  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如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属于非本质性的符合。
  
  二、 笔迹鉴定的内容
  
  1、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2、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3、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4、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5、对于字迹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比较笔迹特征异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观察比较为主,并借助于摄影仪、比较显微镜、幻灯片进行形态比较。
  
  笔迹鉴定的相关情况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但在抗诉时期是不符合笔迹鉴定的申请时限的,另外对于笔迹鉴定还需要提供对应时期的样本和检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案被告可以当庭提交证据吗
      第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


·开封农村拆迁补偿一个户口赔偿多少平?
      开封农村拆迁补偿一个户口赔偿多少平?房屋拆迁户口赔偿以地方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规定的为准,但是拆迁应秉持不降低当事人生活水平为原则。如何拿到补偿......


·演员肖像使用权的期限如何确定?
      演员肖像使用权的期限如何确定?肖像使用权的使用时间如果没有签订肖像权使用协议,没有年限的限制,如果有的话就按照约定的时间作为限制。很多摄影师为......


·电脑打印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有吗?
      电脑打印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有吗?打印的遗嘱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按照自书遗嘱对待:1、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有遗嘱人本人的签名,并注明了年月......


·肖像权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未经过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其实基本上就是属于对他人肖像权的一种侵犯了。当然,本身具有违法阻却事由的话,则就不会认定......


·合同诈骗罪怎么量刑,有哪些标准?
      当自然人或单位采取虚构合同事实的方式,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且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的,往往就会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那么......


·女人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不管男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实都是不应该有家暴行为的,而现实中虽然出现男方对女方家暴的情况比较多,但也不能否认女方就不会有家庭暴力行为。而因......


·行政制裁包括哪些
      行政制裁包括哪些对于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公民,给社会带来了危害和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要对这些公民要进行行政制裁。行政制裁包括哪些,行政制裁的实......


·仲裁裁决协助车辆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仲裁裁决协助车辆过户手续怎么办理?可以凭法院的判、裁决文书,执行裁定书到汽车过户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过户),法院也可以给汽车过户登记管理机关发......


·法定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


·上班期间员工打架按现行规定,不属于工伤的。
      上班期间员工打架按现行规定,不属于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