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东转让股份与抽逃出资的区别有哪些?

股东转让股份与抽逃出资的区别有哪些?1、定义不同。 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退股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个别股东,经股东会讨论决定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注册登记(减资)的过程。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允许退股的,公司成立后,股东想退出,只能转让自己的股份。2、方式不同。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可以转让,但股东不得擅自退股,也不得抽逃出资,只有履行了法定手续后才可以退股。3、要求不同。退股的要求是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股东投资于公司,通常对公司的商业计划都有自己可以承受的预期,当商业计划的风险大大超过其预期时,股东就会产生退股的念头,从公司退出以便降低其投资风险。二、司法解释股东投资公司后,股东依法享有股权。股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利,当股东死亡时,其股权应当列入遗产,由继承人进行继承。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和子女。当这些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就成为继承人的渴望。 股东离异。当股东婚变,夫妻双方离异时,有关股东权益的分割问题就会被提出来。由于夫妻双方已经反目,作为非股东的一方配偶绝不可能参加对人合性要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这时,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给非股东的配偶,就成为非股东的配偶的强烈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允许退股但是可以转让股权的。股东转让股份与抽逃出资显然是不同的概念,我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股东是不可以抽资出逃的,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公司的生产运营造成严重的打击,但股权转让是股东获得资金的重大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可以吗?
      没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可以吗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房产动迁纠纷起诉可以走简易程序吗
      可以。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


·构成抽逃出资罪的数额是多少
      构成抽逃出资罪的数额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


·工商局年审营业执照原因,检验办法是什么?
      为了方便多数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提高工商年检工作的效率,根据相关规定,内资企业、外资代表处和个体商户都要参加年度工商年检审核,然而很多人并不......


·国家赔偿的责任追究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的责任追究是怎样的?一、国家赔偿的责任追究是怎样的?国家赔偿责任本质上是一种国家自己责任,既不是国家机关的责任,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


·一、交通事故中60岁的误工费法院是否支持?
      一、交通事故中60岁的误工费法院是否支持?符合规定的话法院都会支持的,交通事故中60岁以上的老人也是有误工费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


·起诉盗版要达到多少金额法院才会立案
      起诉盗版要达到多少金额法院才会立案一、起诉盗版要达到多少金额法院才会立案?如果不构成犯罪,不管盗版数量是多少都可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


·车祸理赔是否需要加些误工费和油费
      车祸理赔是否需要加些误工费和油费车祸理赔是否需要加些误工费和油费(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


·诉讼时效届满义务人部分履行的效力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届满义务人部分履行的效力是怎样的?诉讼时效届满义务人部分履行的效力应当区别对待: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依据《最......


·摩托车醉驾交通肇事应该怎么处罚涉嫌危险驾驶罪
      摩托车醉驾交通肇事应该怎么处罚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1-6个月,取得受害人谅解,对量刑有影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哪些机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
      哪些机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