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扣税么(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扣税么(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怎么计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从用人单位那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这要看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有多少。根据有关规定,超过一定的金额之后,那么对于超过的部分就需要承担个税。若是经济补偿金并没有超过这个金额标准,则就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另外也要特别注意,要是因为用人单位破产,而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这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至于哪些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这方面《劳动合同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挪用公款判几年,怎么处罚挪用公款罪
      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有挪用公款行为的,此时也要求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符合一定的情节,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之后追究其刑......


·母亲没给过一分抚养费怎么办
      一旦婚姻出现了裂痕,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的时候,比较受到广发关注的话题就是抚养费,抚养费是一方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却应当尽的责任,若是孩子是与......


·违章掉头罚款多少
      中国每天都会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引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司机开车上路,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路上行人......


·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劳动关系的解除
      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关系,当然此时双方之间建立的也有可能是劳务关系,针对不同的关系,法律在解除上面作出的规定不同,其中......


·民事经济纠纷可以仲裁吗
      可以的,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经济纠纷中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双方有约定通过仲裁解决的,仲裁是可以解决经济纠纷的。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


·委托合同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委托合同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


·在我国
      在我国,根据公司是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这两类实行特殊公示制度的公司的员工的加班时间与标准工时制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我将会针对......


·分手协议书受保护吗
      情侣在分手的时候,签订一份分手协议书,这已经成了比较常见的做法,当然这也是对自己利益进行保护的一种手段。但是不是签订了分手协议书之后,就一定......


·新股东之前的公司债权债务法条有哪些
      新股东之前的公司债权债务法条有哪些公司债权债务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股东是一个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为了吸引投资,经常会有新股东的......


·公司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规定?成立公司就应该到工商机关进行备案,对于想成立一人公司的,公司法人也就是他,一人有限公司都有哪些规定呢,根......


·签订传真合同的隐患是什么
      传真合同的隐患是什么1、对传真属于原件还是复印件争论不一。一部分人认为传真件属于复印件,其无法真实再现原件经过修补所造成的瑕疵,因而属于复印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